广西卓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就“扬明路东面永福路南面五洲路西面凤鸣路北面、高新路东面广纳路南面凤鸣路北面扬明路西面地块土方平整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CZZC2019-C3-30004-GXZL)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ZZC2019-C3-30004-GXZL
项目名称:扬明路东面永福路南面五洲路西面凤鸣路北面、高新路东面广纳路南面凤鸣路北面扬明路西面地块土方平整工程设计
项目联系人:覃工
联系方式:1579801801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扶绥县空港大厦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 工 0771-7511983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卓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平乐大道21号大唐总部一号1号楼1105-110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覃 工 15798018015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CZZC2019-C3-30004-GXZL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8月01日
成交日期:2019年08月14日
总成交金额:26.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公告内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19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标准下浮20%计取,支付方式为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庆(组长)、黄春庆、黄智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内文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内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卓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8月12日就扬明路东面永福路南面五洲路西面凤鸣路北面、高新路东面广纳路南面凤鸣路北面扬明路西面地块土方平整工程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明路东面永福路南面五洲路西面凤鸣路北面、高新路东面广纳路南面凤鸣路北面扬明路西面地块土方平整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CZZC2019-C3-30004-GXZL。
二、采购项目内容概括:扬明路东面永福路南面五洲路西面凤鸣路北面、高新路东面广纳路南面凤鸣路北面扬明路西面地块土方平整工程设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叁仟壹佰元整(¥273100.00)。其中:扬明路东面永福路南面五洲路西面凤鸣路北面地块土方平整工程设计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大写)柒万壹仟捌佰元整(¥71800.00);高新路东面广纳路南面凤鸣路北面扬明路西面地块土方平整工程设计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壹仟叁佰元整(¥201300.00)。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9年8月1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谈判日期:2019年8月12日
评审地点:崇左市花山路与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万沣大厦名车城二楼S区2号开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韦庆(组长)、黄春庆、黄智。
五、成交信息: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广达交通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蓉茉大道77号A区49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陆仟元整(¥266000.00 );
4、成果交付日期: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后 5个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国家和相关部门的审查与评审
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标准下浮20%计取,支付方式为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壹佰玖拾贰元整(¥3192.00元)。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扶绥县空港大厦7楼
联系人及电话:方工 0771-751198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卓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五象新区平乐大道21号大唐总部一号1号楼1105-1106号
联系人及电话:覃 工 15798018015
- 监督部门:扶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71-7536611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卓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卓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