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徐榜老虎冲康养民宿EPCO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徐榜老虎冲康养民宿EPCO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NNGZ00369
原公告日期:2023-08-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徐榜老虎冲康养民宿EPCO项目(第1次)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23ANNGZ00369
各潜在投标人:
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徐榜老虎冲康养民宿 EPCO 项目(第 1 次)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中“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2月6日”变更为“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3年10月10日”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条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变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
3、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技术职称为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变更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条“分值构成( 分)”变更为“分值构成( 100 分)”。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表“投标人业绩”中“注:投标人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变更为“注:1、投标人设计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与该业绩对应的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查询施工许可结果网页截图或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证明或合同甲方证明。
2、投标人运营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需能体现评审指标,如无法体现,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表“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承担的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4 分。”变更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奖项(以获奖时间为准),每个得2 分,满分4分。”。
7、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四节运营管理任务书”中第四条“1、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服务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20年。”变更为:“1、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服务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15年。”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中“(5)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变更为“(5)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9、初步设计文件已随答疑上传,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
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和谐大道 1 号、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14层
邮编:231500
联系人:陈坚
电话:1565654296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军二西路167号君悦晨光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714998820
日期:2023年8月16日
原项目编号:2023ANNGZ00369
原公告日期:2023-08-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徐榜老虎冲康养民宿EPCO项目(第1次)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23ANNGZ00369
各潜在投标人:
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徐榜老虎冲康养民宿 EPCO 项目(第 1 次)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中“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2月6日”变更为“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3年10月10日”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条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变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
3、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技术职称为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变更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条“分值构成( 分)”变更为“分值构成( 100 分)”。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表“投标人业绩”中“注:投标人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变更为“注:1、投标人设计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与该业绩对应的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查询施工许可结果网页截图或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证明或合同甲方证明。
2、投标人运营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需能体现评审指标,如无法体现,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表“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承担的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4 分。”变更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奖项(以获奖时间为准),每个得2 分,满分4分。”。
7、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四节运营管理任务书”中第四条“1、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服务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20年。”变更为:“1、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服务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15年。”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中“(5)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变更为“(5)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9、初步设计文件已随答疑上传,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
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和谐大道 1 号、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14层
邮编:231500
联系人:陈坚
电话:1565654296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军二西路167号君悦晨光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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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电话:18714998820
日期: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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