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7 11: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海行审投资[2023]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海陵中学,代建单位为海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市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观东街东侧、丹虹路北侧。
2.2 工程规模: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1.9亩,总建筑面积约38181平方米(含地下人防、地下停车场),体育馆单跨轴距为27.56m,概算总投资约2.4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含教学、办公、生活等设施设备费用)。
2.3 招标范围: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监理,包含但不限于的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文体中心)、行政楼、综合楼、教学楼、报告厅、食堂、宿舍楼、连廊、垃圾房、地下室及室外工程及其他等整个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施工工期暂估:491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 120 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 其它:本工程按通发改法规[2023]256号文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21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必须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自2018年9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理,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注:①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委托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③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或者要求的,则须另出具经委托人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④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⑤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中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在本工程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监工程,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 13 号)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
3.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其它要求:a、参加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须符合法定规定年龄;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c、投标人承诺书。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3 年 09 月 28 日到 2023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5.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凭“标证通”、“国信CA”或“CFCA”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7 日 9 时00分。
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2 万元整。本工程按通发改法规[2023]256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海陵中学 代建单位: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西路59号 地 址:海安市海安街道宁海南路66-1号
联系人:朱国柱 联 系 人:李慎思
电 话:0513-88698138 电 话:0513-818500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三楼
联系人:万弘 常继文
电 话:0513-81819577、81852016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4008503300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5240580971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 热线、 邮箱:hafgw9912@126.com 电话: 0513-81868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