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大数据中心:长沙市智慧城市系统融合综合展示平台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智慧城市系统融合综合展示平台生态宜居智慧社区数字乡村监测指标监测预警管理智慧治理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督交通运行综合执法治安防控城市治理产业经济监测与分析城市应急联动指挥应急值班值守指挥调度系统赋能基础顶层设计云资源网络资源数据资源信息安全数字基建建设可视化展示动态监测构建城市综合运行指挥中心总体业务框架城市各领域业务数据态势感知运行监测数据融合应用决策分析算法模型数据关联分析趋势预测指标预警分析城市辅助决策应用场景应急指挥能力融合通信资源调度协同指挥支撑全市一体化全面调度指挥数据中台接口业务系统数据库抽取离线数据采集系统集成宣传片智慧城市建设通讯大数据区域人员统计实时人流监测产业园区人口变化数据服务密码应用方案编制信息系统大屏渲染工作站连接渲染工作站配套组件城市概况惠民服务平台开发脚本编程细节层次优化渲染室内渲染大场景的渲染场景融合显示三维场景一次渲染三维场景模型可视化引擎三维GIS组件三维模型渲染组件漫游服务组件可视化呈现组件导航面板组件指标数据呈现组件基础效果呈现组件虚实切换组件仪表与场景联动交互组件大屏呈现组件相机服务大数据可视化平台城市大数据可视化开发支撑平台三维可视化平台可视化增强组件数据接入组件物理机大屏矩阵远程操控大屏幕光电鼠标薄膜式键盘信息化建设安装调试软件测试联网调试试运行密码应用评估维护技术手册融合展示业务专题指标体系表融合展示专题数据库数据字典系统测试项目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实施策略项目管理方案实施进度实施范围项目验收系统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的衔接技术支持项目培训售后服务系统正常运行使用集中授课培训实践培训现场培训定制开发软件成品软件业界DEVOPS方法论相关工具实现该项目需求管理项目进度管理代码管理编译部署发布过程自动化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建设内及要求:
1、初步完成城市综合运行指挥中心业务架构设计
以国家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框架为指导,以《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顶层设计 (2021-2025 年)》和《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三年 (2021—2023 年) 行动计划》为设计依据,进行城市综合运行指挥中心总体业务框架设计,从全市全业务管理角度出发,构建城市综合运行指挥中心涉及的城市概况、惠民服务、生态宜居、智慧治理、产业经济、联动指挥、赋能基础七大类业务专题,并规划城市综合运行指挥中心实现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决策分析、联动指挥四大能力,其中本期需实现城市运行态势感知能力,后期将推进政府决策分析及一体联动能力。七大业务专题所需规划内容如下:
1)城市概况:通过对全市经济、民生、生态、城市治理、文旅、交通等领域的运行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呈现长沙市城市运行的总体体征,打造城市运行全景监测一张图。
2)惠民服务:围绕全市教育、医疗、养老、人社、文旅、政务服务等领域,通过对数据的多维度展示及分析,全面呈现长沙市在惠民服务方面的运行现状,实现惠民服务一屏感知。并根据目前各业务信息化情况,结合调研情况与实际需求,适度增加业务子专题进行细化分析,分析惠民服务的资源缺口,为政府服务提供决策依据。
3)生态宜居:围绕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建立生态宜居监测指标,通过对数据多维度分析展示,全方位提升城市居住环境监测预警管理能力。并对大气、水、噪声、固废等生态环保重点关注目标进行分析,确保全市生态环保达标。
4)智慧治理:从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督、交通运行、综合执法、治安防控六个领域对全市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一张图统揽城市智慧治理全貌,辅助发现城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5)产业经济:从宏观经济、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等维度进行监测与分析,横向对标长沙市与全国其他省会城市经济发展动态,纵向分析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发展与落地情况,为全市经济发展把脉。
6)联动指挥:充分利用应急局已建设的应急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对全市应急突发事件的一体化指挥与协同联动。
7)赋能基础:围绕顶层设计、云资源、网络资源、数据资源、信息安全、平台资源对全市数字基建建设成果进行可视化展示及动态监测,呈现数字基建支撑作用及发展成就。
2、完成智慧城市系统融合综合展示平台框架搭建
建设智慧城市系统融合综合展示平台,构建城市综合运行指挥中心总体业务框架,汇聚城市各领域业务数据,先期建设城市运行态势感知及运行监测能力,初步实现跨委办的数据融合应用,态势感知。后期可扩展城市专项领域决策分析能力,逐步深化数据汇聚,基于大数据分析城市各领域运行关键指标,引入算法模型,通过数据关联分析,加强趋势预测和指标预警分析,深化城市辅助决策应用场景以及城市应急联动指挥能力,融合已有应急指挥能力,构建全市统一的融合通信、资源调度、协同指挥,并支持市、区县、镇街的三级应急联动,支撑全市一体化全面调度指挥。
3、完成部分系统对接,通过梳理城市综合运行指挥中心业务指标体系,明确各板块业务指标数据来源,以“数据易获取、已有现成数据、简易加工可获得”为原则,对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以及市各委办局相关数据进行获取,通过对接数据中台接口、业务系统数据库抽取、离线数据采集、系统集成等多种方式,为智慧城市系统融合综合展示平台提供数据支撑。
4、服务采购
(1)完成宣传片的制作,宣传片内容包含介绍我市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思路及成果、数据资源局牵头的相关业务及成果、长沙市智慧城市建设成果,以及未来长沙市城市综合运行指挥中心的谋划情况。
(2)采购通讯大数据服务,本项目采购运营商的区域人员统计、重要景区实时人流监测、产业园区人口变化等数据服务,供本项目使用的同时,同时可供其他项目申请使用。
(3)完成密码应用方案编制,本项目为保证信息系统的建设、实施、交付满足支持国密算法,要求服务单位单独编制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基于国密要求的“密码应用方案”册,并按有关部门要求完成方案备案工作。
5、硬件采购
本项目基于现有指挥中心硬件,为服务大屏渲染,需补充采购渲染工作站及其配套组件等硬件设施。
二、相关标准:
执行以下标准和规定:
《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顶层设计 (2021-2025 年)》和《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三年 (2021—2023 年) 行动计划》、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M/T0054-2018)标准、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的第三级标准、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暂行)》(长数管发〔2020〕8 号)规定 等
三、技术规格:
(一)建设要求:
序号
业务专题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1
城市概况
通过对全市经济、民生、生态、城市治理、文旅、交通等领域的运行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呈现长沙市城市运行的总体体征,打造城市运行全景监测一张图。以三维地图为基础,两侧仪表盘为辅助,通过不同展现形式,将经济、交通、城市治理、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等领域的核心关键指标进行抽提,并编排业务逻辑,呈现长沙市城市运行的总体体征,打造“一屏观长沙”的城市运行全景图,感知城市运行风险和发展趋势,便于领导及各综合部门调整相应处置方法和政策。
新增专题
2
惠民服务
惠民服务专题从教育、医疗、养老、人社、文旅、政务服务等方面,全面呈现当前长沙市在民生领域的运行现状,实现一屏感知惠民服务的运行态势;同时通过对数据的多维度分析,为领导层发现民生领域的痛点,补足短板提供数据基础,实现加快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人民幸福感的目标。
新增专题
3
生态宜居
生态宜居围绕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住房保障、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建立生态宜居监测指标,通过对数据多维度分析展示,全方位提升城市居住环境监测预警管理能力。并对大气、水、噪声、固废等生态环保重点关注目标进行分析,全面掌握长沙市生态宜居的运行状态与问题短板,为各部门的监管提供参考。全方位提升城市居住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新增专题
4
智慧治理
智慧治理从城市管理、交通运行和市场监督等领域对长沙市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融合城管、公安、交警等数据,对城市管理的各类事件实现“一屏统揽”,及时掌控事件的全流程进展,帮助发现城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新增专题
5
产业经济
产业经济版块聚焦长沙市宏观经济发展态势,横向对标长沙市与全国其他省会城市经济发展动态,纵向从宏观指标到微观指标实现层层下钻分析,实现从全市、区县、园区到企业的层层分析,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一般财政收入及支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商业贸易等指标的下钻分析,全面透视经济发展,监测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差距。
新增专题
6
赋能基础
对长沙市智慧城市顶层设计与三年行动计划进行深入解读,形成长沙市顶层设计展示。顶层设计需明确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途径、任务与成效要求。
基于长沙市统一云管、统一网管、统一数管、统一安管等平台,实现对全市数字基建建设成果进行可视化展示及动态监测,呈现数字基建支撑作用及发展成就。
本专题页面设计不少于 6 个,总体指标项不少于 110 项。要求基于时间和空间维度,通过三维展现“1+N”政务云服务体系、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果。
新增专题
7
联动指挥
充分利用应急局已建设的应急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系统,通过接入应急智慧指挥系统和防汛办的防汛指挥系统,实现联动指挥管理。
复用专题

(二)平台开发
序号
产品名称
功能/参数
数量
单位
1
智慧城市系统融合综合展示平台
采用全简体中文界面,支持B/S客户端浏览:
1、系统支持海量(≥500GB)数据三维场景(包括地形地貌数据、城市建筑模型数据等)的展示和浏览;
2、客户端系统自身版本及完整性诊断周期≤10秒;
3、可实现全系统内数据同步更新,自动同步周期为一天,可手动设定进行及时同步;
4、支持不少于50个用户的同时在线,初始加载渲染的响应时间不超过50秒,完成加载渲染的时间不超过60秒;
用户并发访问时的平均等待时间≤10秒;
平均无故障时间MTTF≥1000小时;
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2小时;
5、要求三维展示效果逼真,运行流畅。能够支持脚本编程,支持所见即所得的编辑特性,支持细节层次优化渲染技术,支持室内渲染技术,支持大场景的渲染,具体指标要求如下:
(1)场景融合显示:三维地理信息场景与真实设施、设备场景无缝融合,且实现从大地景到设施、设备精细场景的无切换、无跳转、平滑推进显示;
(2)显示分辨率≥1920*1080;
(3)视野范围:屏幕显示距离≥真实环境中的100km;
(4)处理能力:在保证刷新频率的前提下,三维场景一次渲染过程三角形数量能力≥500万,三维场景模型数量≥20000个;
(5)操作响应时间要求:三维画面平移、旋转响应时间≤40ms,任意模型点选的响应时间≤100ms;
(6)渲染速度:复杂三维场景,模型数量达到1万个(约4000万面片)进行漫游浏览操作(如旋转、平移、缩放等)平均帧数不低于15帧。
1

2
可视化引擎
主要包含三维GIS组件、三维模型渲染组件、漫游服务组件3个模块。
(1)三维GIS组件:可以实现对全市GIS数据的渲染与呈现,
(2)三维模型渲染组件:城市三维建筑模型数据、城市基础设施模型等数据的承载与渲染。
(3)漫游服务组件:可在场景中通过路线设置进行漫游线路的自定义,可实现漫游路线的自动播放,可以全方位、多视角、立体化地观察场景及信息。
1

3
可视化呈现
组件
提供导航面板组件、指标数据呈现组件、基础效果呈现组件、虚实切换组件、仪表与场景联动交互组件等各类大屏呈现组件。
(1)导航面板组件:根据标题、功能菜单、图层所包含的要素,系统可通过布局设计配置管理对所展示内容进行解析,对所展示的要素进行组态配置。
(2)指标数据呈现组件:根据布局配置,实现支持指标数据在大屏的呈现,支持从仪表和三维可视化场景两个角度对指标进行钻取分析,支持实时数据动态刷新。
(3)基础效果呈现组件:支持提供常用的基础效果库:色块图,二维柱状图,弹出式标牌,道路线效果,广告牌,模型标注,屏幕图片,屏幕文字,普通区域线,迁移线,热力图,视频标牌,贴图标牌,贴图线,线上文字,相机服务,圆柱标注,空间文字,空间线效果,扩散环效果、云、雾、雨、雪、水浪等三维特效。
(4)虚实切换组件:大数据可视化平台能够将海量影像高程数据、模型数据、各种地理信息数据等植入到三维可视化场景中,另外由于城市大数据可视化开发支撑平台的特殊性,需要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切换数据的展示,如宏微观场景的一体化显示,虚实场景的一体化展示,需要三维可视化平台同时提供宏观和微观场景,具备虚实切换能力,实现建筑物轮廓骨骼线框模式与真实贴图模式之间的切换,支持宏微观场景的无缝切换。
(5)仪表与场景联动交互组件:在仪表与可视化场景联动分析方面,仪表的交互操作都会自动传递给可视化场景,同时,随着场景信息改变,相关数据指标信息可进行自动推送。
1

4
可视化增强
组件
主要包含建筑物内外部渲染效果库、移动轨迹效果库、动态展示效果库、其他增强效果库等。
1

5
数据接入组件
支持第三方数据接入管理与第三方数据接入解析等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接入WebService服务、关系型数据库、WMTS地理信息服务、物联网、视频实时数据等。平台需要管理各系统发布的与大屏风格统一的相关各种图表资源包括第三方数据接入管理、第三方数据接入解析等功能
1


(三)硬件技术要求
序号
资源名称
配置参数
用途
数量
备注
1
大屏渲染工作站
(1)CPU:8核及以上,主频在 3.0GHz以上
(2)内存:DDR4 2400 32G及以上
(3)显卡:图形工作站专用显卡, 显存48GB DDR6及以上、显存频率达到16Gbps、带宽768 GB/s
(4)硬盘:不低于 1T SSD存储空间
(5)操作系统:windows 10 64位专业版(需提供正版操作系统)
(6)千兆有线网卡
城市综合运行指挥中心软件系统渲染投屏
1台
物理机
2
其他
连接渲染工作站,不少于3米,支持4K
连接渲染工作站和大屏矩阵
1套
 
远程操控大屏幕,USB 2.0延长线公对母,长度不少于3M
连接渲染工作站
1套
 
远程操控大屏幕,2.4GHz无线键盘鼠标套装,电池供电,光电鼠标,薄膜式键盘
远程操控大屏幕
1套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调研、设计、开发、对接、测试、部署和上线运行,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开展为期 3 个月的试运行工作,承建单位出具试运行报告, 建设单位出具试运行评价意见;试运行通过后开始项目竣工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
(二)服务实施地点:长沙市大数据中心指定地点。
(三)质保运维期:自系统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承建单位免费提供软件一年、硬件三年的质保运维服务。质保运维期满后承建单位应完成所有质保运维期资料移交工作。
五、服务标准: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调研、设计、开发、对接、测试、部署和上线运行,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开展为期 3 个月的试运行工作,承建单位出具试运行报告, 建设单位出具试运行评价意见;试运行通过后开始项目竣工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
(2)质保运维期:自系统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承建单位免费提供软件一年、硬件三年的质保运维服务。质保运维期满后承建单位应完成所有质保运维期资料移交工作。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暂行)》(长数管发〔2020〕8 号)及相关验收要求、标准、规范执行。  
1、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提供的全部系统进行安装,其中包括:安装、测试和联网调试、试运行。
2、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1) 项目所有系统必须经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测评机构检测(等保测试、软件测试、密码应用评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解决方案中承诺的所有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的第三级标准;
2) 项目验收前,中标单位应提交本项目的所有成果,以及项目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 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应以存储介质提交项目全套软件产品以及配套的文档,需提供本项目最终版本的融合展示业务专题指标体系表,融合展示专题数据库数据字典,平台中所涉及城市概况、惠民服务、生态宜居、智慧治理、产业经济、赋能基础六大专题页面源码。
3、 中标单位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具体验收方法按照长沙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组织。
4、 项目验收中,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亦成为本项目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承诺及投标文件、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成为本项目验收依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存在异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单位返工直至合格,中标人应承诺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满足采购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基本要求
1.1 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建设期间,提供不少于10人的驻场实施人员。项目运维期间,提供不少于2人的驻场运维人员。投标人应说明为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拟成立的本项目实施团队的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人员的配备、分工,提供参与本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名单,并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的稳定性,项目核心人员变动时需经采购人同意。
1.2测试要求:
系统的功能、非功能等要求在阶段性验收、整体竣工验收时,通过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测试,测试结论将作为系统是否达到验收标准的重要依据,中标人需配合第三方测试机构完成系统测试工作。
1.3实施与计划:
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详细叙述拟提供服务方案情况。投标人提出的本项目服务方案应包括: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项目分步分项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并提出实施策略、项目管理方案、实施进度、实施范围、项目验收方案、系统测试方案、系统发生故障时的系统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的衔接、技术支持及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1.4培训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列出系统正常运行、管理和使用所需要的培训,包括:培训的课程、培训方式、培训次数、培训教师安排、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计划、教材、时间、地点、人员由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培训次数不少于 3 次,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培训采用三种培训方式:项目培训(集中授课培训)、实践培训、现场培训。
2、其他服务要求
2.1如采购方要求,中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任何资料。
2.2采购人采购的本项目所包含的产品系定制开发软件产品,投标人若以成品软件投标的或部分以成品软件投标的,应以显著、明确的方式给予特别标明,在此情形下,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采购人获得定制开发软件产品和成品软件权利的不同,给与合理报价,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成品软件证明材料及许可使用授权文件,无需交付该部分的源代码。
2.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甲方要求利用业界DEVOPS方法论和相关工具进行开发,实现该项目需求管理、项目进度管理、代码管理、构建、编译、部署及发布过程自动化。
3、安全保密要求
3.1 中标人应承诺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满足采购方的保密要求,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数据安全。如本项目在实施中有特殊需求,中标人必须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3.2 中标人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所有参与项目服务的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在服务过程中的保密条款。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相关数据,中标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泄露、截留、使用(商业或非商业用途)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数据,中标人未经本项目采购人的许可,不可在此数据基础上做任何处置。
3.3 中标人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使用涉密数据的,需制定涉密管理办法,规定涉密数据、涉密设备、涉密介质、涉密人员的管理。
3.4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或有关方的信息、资料、数据均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仅能因履行本次采购工作需要使用,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截留、使用(商业或非商业用途)该等信息、资料、数据,除非该信息、资料、数据已经合法公开。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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