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工务段采购内燃钢轨推瘤机、激光打标机、便携式添乘仪、工务钢轨标识喷写仪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gwd-cljz-2023-09-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工务段采购内燃钢轨推瘤机、激光打标机、便携式添乘仪、工务钢轨标识喷写仪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BGWD-CLJZ-2023-09-0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工务段采购内燃钢轨推瘤机、激光打标机、便携式添乘仪、工务钢轨标识喷写仪采购人为济局-淄博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工务段采购内燃钢轨推瘤机、激光打标机、便携式添乘仪、工务钢轨标识喷写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内燃钢轨推瘤机、激光打标机、便携式添乘仪、工务钢轨标识喷写仪一批,本次采购分3个包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供应商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供应商需在标书中提供以下内容:
(1)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2)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4)供应商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4供应商或所投标产品未处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它方式的采购项目;
3.5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7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及履约能力承诺(发生质量、数量异议的反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承诺,对供货及时性的承诺、质保期等)。
3.8投标人需在标书中提供产品说明书、质检报告、近三年的产品销售业绩证明等资料,证明商品满足技术要求,能够适用于铁路作业现场使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9月18日 20:00至2023年9月21日 20: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包1:0元、包2:0元、包3: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 14:30,地点为淄博市张店区铁南路10号淄博工务段北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济局-淄博工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533-25824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4.1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采购文件中产品的技术要求,能够满足我段现场使用要求,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的同批次产品合格证、进口报关单、质检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4.2本次采购按机械划分为3个包件。
4.3送货期:收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供货到位。
4.4送货地点及方式:配送地点为淄博工务段良乡料库。
4.5成交价包含运输费、装卸费。
4.6产品质保期:燃钢轨推瘤机质保2年;激光打标机、便携式添乘仪、工务钢轨标识喷写仪质保1年。
4.7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实行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及因产品质量问题带来的相关损失。
5.3供应商在取得采购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本项目而弃权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不能参加的原因,弃标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弃权的包件号)扫描件发送邮件至zbgwdclk@163.com。
技术标准咨询:郭女士
电话:0533-2580794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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