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关于2023年“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服务采购的询价公告
金额
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莹0771-58707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3年“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服务。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90,000元整(玖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为更好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于2023年8月15日举办2023年“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活动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办,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同承办,活动主题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幕式、舞蹈演出、主题展出、表彰颁发、互动活动等环节。服务供应商需提供如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舞台、相关背景及主题展板的设计、制作、搭建,提供相关活动必需的物资物料、宣传用品等,并提供必要的保障。详细需求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广西区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须盖公章)。
(六)提供综合评分所需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3)。
(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3份。于2023年8月1日前提交或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903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莹,联系电话:0771-5870705。
附件:1.2023年“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总体方案
2.采购需求
3.综合评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2023年“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总体方案.wps
附件2:采购需求.docx
附件3:综合评分办法.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