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1486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阳原县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李磊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冀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经理0313-73190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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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阳原县中医院门诊医技楼新建项目及阳原县中医院新建住院病房楼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I1301000075051486001
招标公告名称: 阳原县中医院门诊医技楼新建项目及阳原县中医院新建住院病房楼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51486001G01
原公告内容:

阳原县中医院门诊医技楼新建项目及阳原县中医院新建住院病房楼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中医院门诊医技楼新建项目及阳原县中医院新建住院病房楼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原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住院病房楼:总建筑面积13827㎡(地上10727㎡、地下3100㎡)。其中新建住院病房楼13550㎡(地上10450㎡、地下3100㎡),主要医疗功能包括住院部大厅、住院部病房、收费、医保、CT、营养厨房、餐厅、标准护理单元病房、手术部、ICU、及其它配套设备用房,地下一层配件人防。设置床位数230床;新建配套建筑包括门卫50㎡。污水处理站167㎡(含污水处理设备),液氧站60㎡(含储氧罐)。及其相关配套设施。拆除现状病房楼一座约为4700㎡。采购医疗仪器设备11台套系列。门诊医技楼:门诊医技楼1栋(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局部四层))总建筑面积9080平方米,框架结构。购置设备6台套,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共设置传染病房4间,共设传染病床4张。
2.2招标范围: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范的规定,对所要求的检测项目,按招标人需求进行抽检、试验,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检测、植筋拉拔、人防结构、人防设备、绿建检测、节能检测、消防、防雷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②《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③《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乙级及以上。
3.1.2财务要求: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开标当天现场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有关截图)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质疑单位:张家口冀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313-7319000,阳原县中医院 电话:0313-7510999,投诉单位: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313-7315097。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9 09:002023-05-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9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阳原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口冀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阳原县昌盛东街 地址: 阳原县怡宁佳苑司法楼1号楼丁单元101
邮编:

075800

邮编: 075800
联系人:

李磊

联系人: 张经理
电话:

0313-7510999

电话: 0313-73190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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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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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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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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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阳原县中医院门诊医技楼新建项目及阳原县中医院新建住院病房楼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4月29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5月6日

2、原公告内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5月198 时30分

更正为: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5月238时30分

3、原公告内容: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根据张政务字[2023]5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

注: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由其他任何人代为承诺。

更正为:

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元);

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银行保函、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保证保险(任意形式均可)

1)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招标人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应当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由其他任何人代为承诺。 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且应当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招标项目投标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若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账户名称: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4540 1589 2800 015;开户银行: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原县支行。

3)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银行自有保证金保函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格式。但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4)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

5)电子保函:鼓励和推广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应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相关证明。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6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内容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

4、原公告内容: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

2、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所述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复印件为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的扫描件。

3、扩大评标信息公示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评标信息应当能公开尽公开。招标人定标后,要进行中标人公示,中标人公示中应载明中标人名称、投标价格、评分或者评标价、质量、工期、资格条件、业绩、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人的比较优势,中标候选人名单及评标委员会推荐理由,以及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于投标被否决的、未中标的投标人,要书面告知其原因。

更正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

2、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所述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复印件为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的扫描件。

3、扩大评标信息公示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评标信息应当能公开尽公开。招标人定标后,要进行中标人公示,中标人公示中应载明中标人名称、投标价格、评分或者评标价、质量、工期、资格条件、业绩、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人的比较优势,中标候选人名单及评标委员会推荐理由,以及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于投标被否决的、未中标的投标人,要书面告知其原因。

4、根据张政务字(2023)5 号文件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项目交易使用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经交易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合同订立信息(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在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布。各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合同网签操作手册》,手册下载路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专区-通知公告-张家口市电子合同网签操作手册。

张家口冀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 05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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