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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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0769-8183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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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东莞市锐跃广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1663项目名称东莞市锐跃广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四甲祥兴街8号建设单位东莞市锐跃广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华粤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锐跃广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属于迁改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四甲祥兴街8号(东经113°46′47.832″,北纬23°6′23.93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WYW696;研发、产销、加工:电子产品、塑胶制品、五金制品、塑胶五金模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迁改扩建后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1550m2,建筑面积为1550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配件、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年产塑胶配件160t、五金配件40t。项目拟定员工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标准后排放至市政下水管网,最终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废气: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15m,排气筒编号:DA001。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开展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公示时间2023-10-09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联系电话0769-81838022通讯地址东莞市石碣镇政文路西文化广播大楼11-12楼初步审查意见项目工程分析内容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你单位如不服本审查意见的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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