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局普通省道桥(隧)技术状况定期评定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05日 18: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通省道桥(隧)技术状况定期评定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公路局 | ||
行政区域 | 陕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 18: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预算金额 | ¥47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习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3228339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公路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含光北路1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8840846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安众力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C座5幢1单元3-31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3228339 |
项目概况
普通省道桥(隧)技术状况定期评定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C-XA-202414
项目名称:普通省道桥(隧)技术状况定期评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外业检测及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甲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可提交履约验收。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外业检测及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甲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可提交履约验收。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外业检测及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甲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可提交履约验收。
采购包4: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采购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采购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采购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提供第三方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任意一种即可);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限制进入公路建养市场,且不在处罚有效期内;
(8)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供应商须具有须持有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项类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资质,且同时持有的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专项资质或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中包含有隧道机电参数试验检测项目;同时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省部级以上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具有桥梁、隧道测能力);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采购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提供第三方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任意一种即可);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限制进入公路建养市场,且不在处罚有效期内;
(8)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供应商须具有须持有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项类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省部级以上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具有桥梁测能力);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采购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提供第三方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任意一种即可);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限制进入公路建养市场,且不在处罚有效期内;
(8)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供应商须具有须持有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项类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省部级以上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具有桥梁测能力);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采购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提供第三方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任意一种即可);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限制进入公路建养市场,且不在处罚有效期内;
(8)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供应商须具有须持有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项类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省部级以上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具有桥梁、隧道测能力);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关于弃标的说明: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九)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供应商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本项目按采购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采购包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已获得采购包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采购包二的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采购包二从具有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供应商中,选取排名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十)中标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个(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公路局
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10号
联系方式:029-884084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众力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C座5幢1单元3-315室
联系方式:029-83228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习婷
电话:029-83228339
西安众力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