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第二中学食堂改扩建(含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甘肃央厚中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塔县第二中学的委托,对“金塔县第二中学食堂改扩建(含设备购置)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金塔县绿洲科技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金塔瑞诚兴业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金塔县鑫博凯商贸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竞价。现将以下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YHZZ【2022】0518-2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塔县第二中学食堂改扩建(含设备购置)项目
2.建设单位:金塔县第二中学
3.建设内容:金塔县第二中学食堂外墙重新刷乳胶漆、PVC扣板吊顶、更换保温防盗门、断桥铝合金窗、重新铺贴地板砖、上下水改造、餐厅设备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
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三、采购预算金额:小写:¥176040.74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陆仟零肆拾元柒角肆分)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企业所报投标总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其他相关部门规定要求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或转包;
2.项目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供完整的工程造价文件,且提供的工程造价文件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工程清单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5.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企业于2022年05月18日---2022年05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9日16时00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9日18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第二中学
地 址:金塔县第四中学校园内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93717066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央厚中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欢
联系电话:18219977733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飞天商务写字楼408室
2022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