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危险废物运输及处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6444.45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444.45万元
招标联系人任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琴0951-310404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12
公告正文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度危险废物运输及处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度危运输及处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招标人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处置单位负责对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各污水(中水)处理厂产生的结晶杂盐(危废代码HW49,暂定数量14800吨)、废机油类(危废代码HW08,暂定6.5吨)、化验室废液(危废代码HW49,暂定数量0.6吨)、离子交换树脂(危废代码HW13,暂定数量6吨)等进行处置,处置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各污水(中水)处理厂至处置单位的运输、装卸、处置等服务。招标控制总价为64444525.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地点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复兴路与沙竹路交汇处)、南湖中水厂(灵武市马家滩镇石马公路南侧30号电杆处)、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白芨滩路延伸段与S103交汇处)、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文升路与景观大道跨线桥交汇处)及中标人提供合法、合规的处置场地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须持有省级生态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包括但不限于HW49、HW08、HW13危废种类);

3)须具备刚性填埋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规模应包含刚性填埋场;

4)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需提供运输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证明材料为:投标函;

6)财务要求:近3年( 2018 -2020 )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证明材料为:投标函;

7)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附身份证最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8)类似业绩要求: 2019 11以来共具有不少于 3 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危险废物处置(处置类别包括HW49或HW08)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合同方付款凭证复印件(发票或银行转账汇款凭证,金额不限),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年3 21 日至2022年3 2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2年 4 12 09 00 分(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系 人:任女士

话:0951-876849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系 人: 石琴

话: 0951-3104041 18009582370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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