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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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976000330002007 | ||||||||||||||||||||||||||||||||||||||||||||||
招标内容: | |||||||||||||||||||||||||||||||||||||||||||||||
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已由 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审字〔2024〕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监理。
2.1.2 建设地点:青县。
2.1.3 项目规模:项目通过河道清淤、新建穿堤涵洞、挡水闸及改建液压坝等工程措施,连通子牙新河、北排河与黑龙港河,实现子牙新河与北排河相机分洪,缓解河道行洪压力。
2.1.4 质量标准:优良。
2.1.5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阶段全过程。
2.1.6 标段划分:青县子牙新河、北排河及黑龙港河防洪体系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共分为二个标段,本标段为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0 09:00至2024-11-26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nengxin.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nengxin.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 号文件规 定计取。(2)付费主体: 由中标人支付;2、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nengxin.com)。(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第三方平台。(3)收费标准:平台使用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万的收费金额为500元;二档:5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为600元;三档:100万≤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为900元;四档:500万≤概(估)算≤1000 万的收费金额为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4)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3、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投标人还应完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CA认证服务热线:单位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山西吉大 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85691619;CFCA:400-800-9888;CQCCA:13832326174。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青县水务局,电话: 0317-4312610,联系人: 刘兴;招标代理机构:万兴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13231721155,联系人: 张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青县水务局-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电话:刘兴 0317-431261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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