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赢项目西侧道路工程(BK0+191~BK0+428)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7-440605-04-01-96875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彭工0757-812530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春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三赢项目西侧道路工程(BK0+191~BK0+428)
标段(包)名称 三赢项目西侧道路工程(BK0+191~BK0+428)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07-440605-04-01-968753

投资项目名称

三赢项目西侧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三赢项目西侧道路工程(BK0+191~BK0+428)

标段(包)名称

三赢项目西侧道路工程(BK0+191~BK0+428)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路旁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二期工程主路起点桩号BK0+191,南至广佛肇轻轨附近(不穿过广佛肇轻轨),终点桩号BK0+428,经与涉铁工程沟通,二期工程后段20米划入涉铁工程实施,因此本项目实施至桩号BK0+408位置,道路长218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

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电缆沟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300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如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为人民币7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提供有效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2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为人民币7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提供有效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8-29 16: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23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23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方式

电子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9-23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粤众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招标人联系人

彭工

联系电话

0757-8668505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余春龙

联系电话

0757-86319790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发布责任人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编号:GC2024(NH)WZ0134 2、工期:3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日期为准,竣(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如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完工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的20%。 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电缆沟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8.8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1、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3、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65号;联系电话:0757-8632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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