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地热井回灌井维修项目(项目编号:TJBHGP-ZGZC-2023-019)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bhgp-zgzc-2023-01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民航大学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艳飞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地热井回灌井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HGP-ZGZC-2023-019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地热井回灌井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地热井回灌井维修项目。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出具维修方案及方法,利用监测设备检查淤堵井情况,经过侧钻修井等维修方法,解决回灌问题,确保回灌达量能满足年生产规模20.00万立方/年,及能够完成DL-37抽水井中的地热井耐热防腐型潜水泵每小时抽水量的完全回灌,修建一座回水管道阀门检查井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工期总天数不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磋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建筑业行业;(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钻井业绩或维修地热井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项目验收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要求: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财务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6)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6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纪录(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7)社保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6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8)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须提供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无不良记录信息: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磋商活动;(10)非失信人承诺书: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承诺书;(11)无关联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并附《供应商关系单位情况说明表》原件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要对以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磋商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答疑会及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5日上午10:00在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北教二十二东侧。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计划参加踏勘人员须至少提前2天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入校预约手续;如因未及时申请入校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2-24092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联系方式:周艳飞、贺家佳、曹治国、刘艳 022-59002816转6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022-2409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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