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非辐射类)
重庆市万州区 生态环境局 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非辐射类)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拟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wz.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zhbjgk@163.com,传真:58359194。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000吨调味品项目 |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付沟村三组 |
重庆市伴神付沟调味品有限公司 |
重庆清峡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1栋、仓库1栋,总建筑面积4087.42m2,布置有酱油、豆豉、辣椒豆瓣调料、卤汁、半固态调味料、火锅底料生产线,年产调味品5000t。项目总投资6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4.70%。 |
1、施工期 (1) 废气 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采取如下措施: ①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装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以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② 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将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③ 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施工场地不得以煤作为燃料。 通过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期间施工扬尘、机械设备尾气和汽车尾气的影响,环境可以接受。 (2) 废水 ①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依托附近居民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不外排。 ②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③ 严格管理用水,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附近水体水质的影响较小。 (3) 噪声 根据《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相关规定,采取如下措施: ① 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东北,远离敏感点布置。 ②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③ 车辆的运输应合理规划运输线路,尽量避开学校、医院、集镇等环境敏感点路段。运输车辆在经过城区道路时禁止鸣笛,控制车速。同时,运输时段应避开居民出行高峰及休息时段。 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在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后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禁止乱堆乱放。 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建筑物材料(包括废砼块、废钢筋、废管材) 和废包装材料等,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交废旧资源回收公司,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综上所述,施工期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麦麸投料粉尘、辣椒及花椒等粉碎粉尘、煮制天然气燃烧废气、炒制废气、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制曲废气、发酵废气、生产废水处理站恶臭等。 炒锅及煮料锅上方设置集气罩,炒制废气(炒制油烟、炒制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套油烟净化器(1#)处理后与煮制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炒制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炒制、煮制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其他区域标准。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1根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重庆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其重庆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相关排放标准。 食堂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2#)处理达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由专用管道引到食堂屋顶排放。 麦麸投料粉尘在生产车间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辣椒、花椒、香料等粉碎采用密闭式粉碎机,粉碎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其他区域标准。 制曲废气、发酵废气通过生产车间加强通风降低排放浓度,无组织排放;各废水处理池加盖封闭,废水处理废气用管道引至屋顶或绿化带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用罐车运到万州区天子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生化池处理后作农肥,不外排。 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灌装机、粉碎机、包装机、蒸气锅炉、风机等设备噪声等。生产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北侧,建筑面积30m2。废包装袋能回收的外卖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不能回收的交环卫部门处理;废酱醅由周边农户及养殖户进行收运用作肥料及饲料;废杂质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油脂委托油脂回收单位处置;废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自然干化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餐厨垃圾:采用专用的容器收集,委托专业公司收集处置。 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使用或储存的涉及风险物质主要为柴油、废油脂,其最大储存量远小于临界量,风险潜势为Ⅰ类。严格落实厂区防火措施;厂区按照消防要求设置防火系统设施配备消防物品;植物油等液体物料暂存区、废油脂暂存区设置围堰或托盘,围堰或托盘有效容积不小于单桶储存容积;废水转运前检查罐车车况和车厢状况,确认车况正常、车厢密闭完好方能出车,加强对转运车辆驾驶人员的职业教育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宣传,做到安全驾驶,尽量避免交通事故,造成废水外泄。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
万州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00101-14-03-075556) |
编制报告表类,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