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旧住院二楼康复科、门诊一楼客服中心、门诊二楼功能检查中心、氧气房改造工程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677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旧住院二楼康复科、门诊一楼客服中心、门诊二楼功能检查中心、氧气房改造工程项目

补充公告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旧住院二楼康复科、门诊一楼客服中心、门诊二楼功能检查中心、氧气房改造工程项目补充公告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旧住院二楼康复科、门诊一楼客服中心、门诊二楼功能检查中心、氧气房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G2023-6772),于202311月21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修改

1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4119525.57元(最高投标限价的95%)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3902708.43元(最高投标限价的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

2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3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附件

详见原招标文件

删除

二、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调整:

本项目原定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作相应调整。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进入“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方式、类别进行查询最新信息。

三、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一、项目管理机构能力(70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70

1.项目负责人(本项最高得20分):

1)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不少于28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2)取得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10年的,得10分;取得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为[6,10)年的,得5分;取得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年限为[2,6)年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2.技术负责人(本项最高得10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从业经验的,得5分;有10年以上(含10年)从业经验的,得2分;有5年以上(含5年)从业经验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3.安全负责人(本项最高得10分):

1)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或B类或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从业经验的,得5分;有10年以上(含10年)从业经验的,得2分;有5年以上(含10年)从业经验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4.造价负责人(本项最高得15分):

1)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具有土建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3)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从业经验的,得5分;有10年以上(含10年)从业经验的,得2分;有5年以上(含5年)从业经验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5.其他人员(本项最高得15分):

1)电气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3)土木负责人1人:具有土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二、企业资信(30分)

工程奖项

5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每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工程业绩

7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80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

第三方评价

3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0.75分,本项最高得3分;

财务指标

6

①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平均资产负债率(3个年度年平均)横向对比,第1-5名得6分;②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平均资产负债率(3个年度年平均)横向对比,第6-10名得3分;③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平均资产负债率(3个年度年平均)横向对比,第11-15名得1分;其余不得分。

工程研发能力

9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建筑工程类专利的,每项得0.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奖项,每提供1个得1分;获得过市级房建类工法奖项,每提供1个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或独立完成单位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协会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类奖项,每提供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合计

100

 

注: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本项目所有人员不得兼任,投标人须按评分标准提交相关证书扫描件,且提交在投标人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2023年10月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扫描件;专业工程师的专业以职称证书的专业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

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年限以取得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签发之日起计算;

2)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从业经验以大专或以上毕业证发证时间起计;

3)注册造价工程师还需同时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造价师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打印件,且状态为“正常”的才计分。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

2、项目负责人业绩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为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③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工程研发能力:1)“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www.cnipa.gov.cn/,“政务服务--专利审查信息查询”)中可查询的专利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号的查询页面截图及专利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2)工法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也可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取自平台内信息的,须提交网页查询截图及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奖项以平台内“企业获奖情况”信息为准,日期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的,须提交由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市级或以上协会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类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站发布的获奖企业名单公示文件及网页信息截图。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获奖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颁发机构为行业协会,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 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栏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按要求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同一科学技术类奖项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只计一次得分。

4、财务指标:注:负债率(3个年度年平均)横向对比方法为:负债率越低,排名越靠前,若排名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第一名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一名,下一名按第N+1名计算,依此类推)。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财务报告防伪编码及防伪查询网址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不符合、不提供或少提供的不计分。

5、工程奖项: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原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等。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或安全类工程奖项。①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须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栏和“奖项信息”栏)、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获奖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②奖项业绩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备案证明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显示工程信息并具备中标信息、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环节登记单位信息)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奖项只计算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本项目须为工程实体业绩奖项,其它如装修、新技术应用、QC类奖项等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分,只计算投标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奖项,其他非房建工程项目奖项,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项目奖项不参与计分。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

6、第三方评价:需提供相关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及管理体系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体系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附件:

  • 补充公告.pdf
  • 招标文件(11.27更正稿).doc
  • SL202311150031-20231127165733.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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