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合肥市 | |
项目名称 | 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二期(离子产业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勘察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20年08月04日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二期(离子产业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勘察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二期(离子产业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勘察项目
项目编号: WLZB-70614359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采购)日期: 2020年8月3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新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万陆仟陆佰捌拾玖元整(小写¥96689.00元)
项目负责人:陈志文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整(小写¥107000.00元)
项目负责人:尤胜明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 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高新区习友路2666号
联系人: 汪工
联系电话: 0551-656953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马鞍山路与九华山路交口世纪阳光大厦1102
联系人: 邓工、孙工
联系电话: 0551-68164290、62586899
公示期: 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