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gc23ww-1009-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洪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74-5110552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波梅山港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风电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宁波梅山港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风电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BGC23WW-1009-01)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一、招标条件本宁波梅山港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风电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宁波梅山港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风电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码头。宁波市梅山岛位于穿山半岛南侧,象山湾口北侧,与六横岛、佛渡岛隔海相望。风场距离北仑区城区约21km,距离宁波市区约42km。工程安装2台6.25MW风电机组,以2回20kV线路分别将1#和2#风机箱式变电站高压侧接入20kV开关站。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宁波梅山港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风电项目监理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宁波梅山港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风电项目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18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浙江云采购中心》(***.*****.***)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浙江云采购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341号永耀大酒店2楼开标大厅七、其他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并委托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宁波梅山港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风电项目监理服务;2.2建设地点:宁波;2.3招标人:国网(宁波)综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4项日法人(出资单位):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2.6出资比例:100%2.7资金落实:已落实:2.8项日概况:宁波梅山港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风电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码头。宁波市梅山岛位于穿山半岛南侧,象山湾口北侧,与六横岛、佛渡岛隔海相望。风场距离北仑区城区约21km,距离宁波市区约42km。工程安装2台6.25MW风电机组,以2回20kV线路分别将1#和2#风机箱式变电站高压侧接入20kV开关站。2.9招标范围:本工程风电项目施工准备、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前期工程准备工作风电场内风机基础、附属电气设备设施及基础,风电场内的20千伏输配电设施及全风电场内的道路、送出线路、升压站(开关站)建筑安装、对侧改造及场内通讯,风机安装、设备调试等及本工程所属构建筑物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与之相关的监理工作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不分标包。2.11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5日历天;2.12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以及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永耀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5)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报告生成时间从报名时间起至截标时间)(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1)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投标人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资格)。(3)投标人财务要求:无。(4)业缋要求:无。l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休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布形式: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4.3获取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止。4.4获取地址:《浙江云采购中心》,***.*****.***。4.5获取流程:投标人先进行注册,在线获取标包进行投标报名,标书获取界面的载按钮变成活动状态,投标人可以下载招标文件)。网站运营联系人:0574-51103714、51103720。未点击报名或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报名失败,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流标重招项目同理)。5.投标文件的提交:5.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5.2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平台上传提交注:此操作需要电子钥匙,电子钥匙购买网址:《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portal/)。(邮寄电子钥匙需要时间,请于报名后第一时间进行购买)《浙江云采购中心》上传要求:上传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地点:通过《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进行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1上传内容:电子报价、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清单文件(若有)。°:上传格式:PDF文件,单个文件≤100M。上传流程:首页会员中心->根据招标编号查找项目一>投标报价一在线投标>商务/技术文件(上传、加密、提交)。操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路径:首页->业务流程及问题->下载专区一操作手册及视频)。上传是否成功的判定应以加密的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在截标时间前存在于《浙江云采购中心》服务器为标准。系统内项目状态显示是否为“己提交”。6.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10月0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341号永耀大酒店2楼开标大厅)开标。本项目开标将采用网络直播方式,直播平台为《浙江云采购中心》(***.*****.***)(同招标文件获取平台),届时将邀请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网络直播开标仪式。未参与网络直播开标的投标单位视为同意开标结果。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云采购中心》(***.*****.***)网上发布。8.招标人单位名称: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北路225号真如国际中心2220室联系人:洪工联系方式:158675768849.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341号永耀大酒店10楼联系方式:0574-51105522联系人:陈工传真:0574-5110429510.特别须知(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②不同投标入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入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不同投标人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的寄出地址或人员相同;不同投标人通过邮件、快递形式收取中标通知书的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如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等)。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⑦同一标包中,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价格、技术、商务和资质业绩文件中任一类别)时使用的计算机硬件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⑧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投标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招标人将依据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11.合规声明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12.权利声明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国网(宁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众创空间4号楼3楼联系人:洪沪波电话:15867576884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341号4楼联系人:陈工电话:0574-51105522电子邮件:yyzbgck***.*****.***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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