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博白县人民法院关于玉林市民主南路85号天湖·御林湾8幢301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2)桂0923执2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0日10时至2022年7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博白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兴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单位名称:金旺角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82118854J)名下的坐落于玉林市民主南路85号天湖·御林湾8幢3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明号:桂(2020)玉林市不动产证明第0027011号】。

标的详情:该标的所有权人为广兴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筑面积:727.32㎡;:规划用途为:住宅;总层数:33层,标的所在楼层第3层,登记时间:2020年6月19日;该标的能否办理证件请自行咨询开发商、不动产登记部门,本院不对办理相关证件作任何担保。一切以实物为准。该标的已抵押,抵押权人:广西博白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次起拍价为:2182000元,保证金为:330000元,每次竞价增加幅度为:10900元。

二、【竞买人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竞买人需具备拍卖标的所在地住房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限购政策规定的可购买住房主体资格条件或所竞得拍卖标的套数违反限购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行为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网络司法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咨询、看样、指导报名的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咨询电话:(15278304416李先生)。

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及成交前的服务均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

【风险提示】

1、标的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者是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标的的交付预计需要3-6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更长且不确定,对产权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2、拍卖标的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国土局、房管所、不动产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为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职能部门咨询确定,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涉及面积找补,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法院处置的房产不涉及户口问题,买受人是否能办理户口登记,请买受人自行前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

4、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的全部条款内容。

六、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标的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所有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关。

八、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白县支行,户名:博白县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847065238066)。

十、特别提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果遇到支付保证金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技术问题,请查看网页右上角的竞买帮助或咨询淘宝客服专线:400-822-28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详情咨询电话:(15278304416李先生)

(0775-8220158彭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775-8220158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博白镇绿珠大道西段139号,博白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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