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一批废旧物资转让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18/09/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8年9月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8年9月18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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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 预估数量(具体出售部分以展样确定为准) | 单位 | 挂牌价格(元/吨)或(元/个) | |||
1 | 报废机夹刀片 | 5 | 吨 | 120000 | ||||
2 | 焊接式硬质合金刀头(含刀体)、焊接式硬质合金车刨刀(含刀体)、刀版(含刀体)、废刀杆等 | 23.5 | 吨 | 25000 | ||||
3 | 耐火材料(废加热盖) | 15 | 个 | 5000 | ||||
4 | 耐火材料(废防溅盖,耐材+铁圈) | 30 | 个 | 11500 | ||||
5 | 耐火材料(废防溅盖,铁圈) | 25 | 个 | 3000 | ||||
合 计 | ||||||||
存放地 |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 |||||||
标的现状 | 1.本次转让废旧物资共分5个标的,分别转让,以实际检斤、检数为准,交易价款总额按实际检斤、检数计算。 2.部分转让标的为混合存放,按展示现状交割,不允许挑选。 3.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装载与运输。转让标的以现场指定展样存放地点为准,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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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标的明细表.xlsx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5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详见标的明细表.xlsx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230200710935767F | ||||||||
注册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红宝石办事处厂前路9号 | ||||||||
法定代表人:赵刚 | ||||||||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中国一重铸锻钢事业部党委会议纪要(2018年第25次)、中国一重重型装备事业部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年第27次)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 |||||||
特别告知 | 1.本次转让废旧物资共分5个标的,分别转让,具体出售部分以展样确定为准,实际交割时以最终成交单价进行地中衡检斤、检数交割,交易价款总额按实际检斤、检数计算。 2.成交后受让方须另行交纳履约保证金给转让方,金额为标的预估成交价款50%取整数。 3.受让方自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拉运完毕,否则将扣除履约保证金。 4.受让方拉运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00-4:50,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拉运。 5.原则上本次出售不允许挑选,以指定标的为准。 6.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查现场,评估转让标的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环境、资产状况。 7. 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打包整体转让,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 8. 转让成交后,若转让标的与转让公告内容描述有出入,不作调整。 9.受让方不得随意拆除、破坏合同外的设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有受让方负责。 10. 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11. 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12. 受让方需支付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13.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14.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 15.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16.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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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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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实际交付以现场称重、检数为准,以最终成交单价进行地中衡检斤交割,交易价款总额按实际检斤、检数计算。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竞价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①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②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③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及全额合同价款将全部扣除做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① 标的交接时不按规定时间装运或规定期限内未装运完毕的; ② 以各种理由未将所竞得标的完全受让的; ③ 其他竞价后未履行公告和交易规则内容的。 4.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款 5 %比例收取)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5.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6.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划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产权转让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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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展示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展示联系人:于女士 0452-6811706(需提前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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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限内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详见《标的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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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18年9月5日- 9月19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成交价款的5%(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动态报价须知.docx 、标的明细表.xlsx、转让标的图片.rar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徐女士:0451-87200178;魏先生:0451-87200177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0451-87200178;魏先生:0451-87200177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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