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航天信息广州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航天信息广州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招标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3 年 6 月 2 日
本招标项目 航天信息广州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为全面提高航天信息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员工生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航天信息广州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在广州地区进行公开招标,具备相应资质,符合项目条件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均可参与投标。中标人确定后,将与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同。
2.2本次招标服务周期:本次招标服务周期为3年,物业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每年签署服务合同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服务水平履约状况等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续签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合同并就本项目重新招标采购确定新的物业服务供应商。续签合同前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物业服务实际需求的变化,修订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
2.3项目服务清单、服务标准: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4、附件5 。
2.4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费用不超过1239998 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 资质, 以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投标人从事物业服务行业满10年以上,且3年内经营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不少于2个项目。
2、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肆仟元,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所服务的项目在物业协会评比或类似评比中被评为国优、市优的优先考虑。
4、人员任职资格和培训要求:
(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12人。
(2)项目经理的任职资格: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项目经理任职资历。项目经理一岗双责,即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保密保卫工作职责。对物业管理辖区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责任管理。
(3)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3年以上从业资历。
(4)技术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投标单位拟派的技术工作人员中,应有3年以上从业资历的注册物业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5)财务人员任职资格:大专以上学历,财会专业毕业,会计和出纳应持有初级会计师或以上证书,均要求1年以上从业资历。
(6)制定完善系统的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人。
(8)具备节能环保经验的管理人员。
(9)各岗位的物业服务人员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单位应具有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体系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在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查询。
4.2 报名方式:公司名称,资质文件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见第7条)。
4.3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9日。此时间段外不接受任何情况的补报名。对于未报名的单位,不能参加现场踏勘及投标保证金的补交,也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 月26日 9 时 0 分,地点为航信大厦6楼第三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98-104号(双数) 地 址:
邮 编: 510000 邮 编:
联系人: 何钰婷 、王鑫磊 联 系 人:
电 话:020-83208196,010-88897611 电 话:
传 真: 010-88896555 传 真:
电子邮件:gd.heyuting@aisino.com,wangxinlei@aisino.com电 子 邮 件:
网 址: www.aisino.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紫竹支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0120 0141 7002 2475 账 号:
2023 年 6 月 2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98-104号(双数) 联系人:何钰婷 、王鑫磊 电话:020-83208196,010-88897611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不适用 |
1.1.4 | 项目名称 | 航天信息广州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 |
1.1.5 | 项目地点 | 广州绿地智慧广场C5栋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2 | 进度要求 | 不适用 |
1.3.3 | 质量要求 | 不适用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文件。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应的财务能力(银行资信证明);无不良财务影响。 业绩要求:从事物业服务行业满10年以上,且3年内经营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不少于2个项目。 信誉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问题。 人员任职资格和培训要求: (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12人。 (2)项目经理的任职资格: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项目经理任职资历。项目经理一岗双责,即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保密保卫工作职责。对物业管理辖区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责任管理。 (3)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3年以上从业资历。 (4)技术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投标单位拟派的技术工作人员中,应有3年以上从业资历的注册物业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5)财务人员任职资格:大专以上学历,财会专业毕业,会计和出纳应持有初级会计师或以上证书,均要求1年以上从业资历。 (6)制定完善系统的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人。 (8)具备节能环保经验的管理人员。 (9)各岗位的物业服务人员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服务的项目在物业协会评比或类似评比中被评为国优、市优的优先考虑。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 □ √组织,踏勘时间: 2023年6月15日 踏勘集中地点:广州绿地智慧广场C5栋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15日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3年6月15日 |
1.11 | 分包 | □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2 | 偏离 | □ √不允许 □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不适用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15日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 6月26日 9 时 0 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023年6月15日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2023年6月15日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投标函; (2)专业服务报价表; (3)投标书正文及附件。 (4)提供近两年公司服务业绩清单。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6月15日17:00前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肆仟元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2022年度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0-2022 年度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0-2022 年度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伍份,每份均应有正式公章;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5 份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98-104号(双数) 招标人名称: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信息广州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2023年6月26日 9 时 0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98-104号(双数) 航信大厦6楼第三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 √否 □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 2023 年6 月26日 9时 0 分 开标地点:航信大厦6楼第三会议室 |
5.2 | 是否安排投标人讲标 | □ 否 □ √是,要求:20分钟讲标,10分钟答疑,共计30分钟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家 |
7.3.1 | 履约担保 |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合同签署后10日内 履约担保的形式:根据招标人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金额6%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满足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 | ||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进度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次招标服务周期:本次招标服务周期为3年,物业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每年签署服务合同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服务水平履约状况等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续签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合同并就本项目重新招标采购确定新的物业服务供应商。续签合同前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物业服务实际需求的变化,修订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
1.3.5项目服务清单、服务标标准: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4、附件5 。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情形的。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相关附件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项目清单;
(6)项目管理及服务团队;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项目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项目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5)投标人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验收文件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人可以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进度、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投标文件开标及讲标(如有)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进度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投标人讲标(如有)。
(10)开标结束。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是招标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在没有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前提下,招标方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删除,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对此,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航天信息广州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进度目标 | 备注 | 签名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问题澄清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进度: 。
项目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_日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_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 (项目名称)招标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进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项目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己标价项目清单 | 符合第五章“项目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履约方案: 40 分 项目管理及服务团队: 30 分 投 标 报 价: 2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各投标单位投标价中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履约方案评分标准 (40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10分) | 现场条件分析是否到位,是否完全满足招标需求,投标方案编制是否规范,打0-10分。 |
方案与技术措施 (10分) | 方案和技术措施是否具备可行性、科学性、后期监管便利性,打0-10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 | 对服务的质量管理措施是否全面,打0-5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 | 对服务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全面,打0-5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 | 对服务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全面,打0-5分。 | ||
资源配备计划 (5分) | 对服务的资源配备计划是否全面,打0-5分。 | ||
2.2.4(2) | 项目管理及服务团队评分标准 (3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 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相关项目经验,得15分。 其他,打0分。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历格与业绩 (15分) | 至少一个注册物业管理师具有5年、3年相关项目经验,分别打7.5分、5分 至少一个注册安全工程师具有5年、3年相关项目经验,分别打7.5分、5分 其他,打0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20分) | 与基准价进行比较 | 投标人报价高于基准价,得分=标准分(20分)-(某投标人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0.2 投标人报价低于基准价,得分=标准分(20分)-(基准价-某投标人报价)/基准价*100*0.15 投标人报价等于基准价,得分=标准分(20分)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0分) | 其他方面 | 技术服务支持是否及时、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打0-10分。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l)履约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及服务团队: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履约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及服务团队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4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履约方案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及服务团队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 十B 十C 十D 。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航天信息广州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广州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合同续签事项沟通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广州绿地智慧广场C5栋
物业用途:办公
座落: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98-104号(双数)
占地面积:1226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1061.33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提供房屋及公用设施维修养护、机电设备设施管理、安全消防管理、清洁管理、前台接待、客户服务、会议服务和娱乐健身服务。
第四条 房屋建筑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本项目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主要设施设备包括:供水系统;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空调系统;配电系统;共用照明;避雷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梯系统;楼宇自控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燃气系统等。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停车场等。
第七条 环境卫生与会议服务,本项目内大小会议室、领导办公室、员工办公区域等内部清洁卫生服务和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服务、垃圾的收集,不含餐厅的清洁、餐厅垃圾的清运等。
第八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公共区域监控等。
第九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组织消防应急演练等。
第十一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二条 完成甲方提出的合理的临时性服务要求,如物品搬运、活动保障等。
第十三条 除本合同内约定的服务项目外,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合同以外的服务需求,另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 管理目标
全面导入和推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并贯彻执行。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 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100%
2. 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99%
3. 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及回访率:100%
4. 大型及重要机电设备完好率:100%
5. 智能化系统完好率:100%
6. 公共区域照明完好率:99%
7. 道路车场完好率:98%
8. 杜绝因管理责任的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9. 保洁率:100%
10. 消防设施完好率:100%
11. 因管理责任的火灾发生率:0
12. 有效投诉率:1%以下 处理率:100%
13. 满意率:95%以上
14. 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15. 维修回访率:100%
第四章 服务期限及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12个月),合同日期自2023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28日。本物业管理服务实行包干制,物业管理费为包干费。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费
1.甲方以 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年度物业管理费金额为: 元。按房屋建筑面积 11061.33 平方米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门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
上述费用包含工程设施设备维护更换的日常维修人工费及乙方外包项目300元以下配件费用,不包含设施设备维护更换的材料配件费、水电费、节日装饰费、大中修及更新、改造和大额维修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由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如有超出服务范围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签订补充协议。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物业管理费每6个月支付一次。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个月物业管理费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即: 。(税率6%,其中不含税价格: 元,税额: 元)付款日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乙方提供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考核合格后进行支付。
3.入驻后向甲方缴纳相应的履约担保金,即人民币 元,本合同终止,乙方与新物业公司顺利完成交接后,甲方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担保金,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4.因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动,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如未协商一致,仍按照原物业服务费执行,但不得低于届时的市场价格。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由乙方申请、编制预算和方案报甲方批准后,由甲方专项支付费用。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阅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及物业管理方案和人员岗位明细表。
2.针对物业实际情况协助乙方顺利开展物业管理各项服务。
3.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设备、设施应达到相关的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符合甲方的实际使用要求,如存在非物业管理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甲方负责与施工方或保修方进行交涉,保证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服务标准对乙方的物业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物业管理和服务问题,甲方将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物业管理处在接到通知书后按照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服务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甲方负责人;如未能及时进行整改或重复出现,具体处罚措施见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二十七条约定。
5.甲方应协助乙方接收与物业相关的各种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需的其它资料。
6.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备品仓库及部分物业所需的物资(详见附件物资清单),由乙方无偿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使用用途,如使用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
7.甲方承担设备设施维修零配件及清洁药剂费、定期大理石地面洁净、地毯清洗、沙发清洗、地面打蜡等的材料费用。
8.甲方接到乙方的材料采购计划,及时审核并购置,保证乙方对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的正常运行,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维修延迟而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监督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方案、人员岗位排班明细表。
2.有义务提醒甲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收取甲方缴纳的物业服务费。
4.乙方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需征求甲方意见,包括但不限于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变动、重点岗位人员调整等。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6.与甲方共同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7.乙方应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接管查验,对发现的问题,乙方将协助甲方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使之合格。乙方负责根据房屋本体及房屋设施、设备的情况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乙方在保证甲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约定,结合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协助甲方制定办公楼的各项物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9.乙方负责配备物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含部门经理以上)应保持人员稳定,特殊岗位如内保、领导办公室保洁人员需固定,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严禁对接触到的任何公司信息进行泄漏和议论,使甲方获得优质、安全的物业管理服务。
乙方人员任职资格和培训事宜如下:
(1)提供物业管理人员详细的配备方案,本合同约定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为 12 人,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人员进行适当地增减但不得低于10人。
(2)管理处主任的任职资格: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管理处主任任职资历。管理处主任应一岗双责,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保密保卫工作职责。对物业管理辖区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责任管理。
(3)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业资历。
(4)技术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持有与所就职的岗位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3年以上从业资历。
(5)制定完善系统的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人。
(7)其他人员任职资格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
10.乙方有权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行为,提请甲方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1.建立办公楼的物业资产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2.应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甲方对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提出意见质询,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质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回复;
13.乙方将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该物业能源使用情况及分析报告,积极协助甲方采取有效节能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成本费用;
14.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T服务管理体系等)推进过程中涉及的管理工作、第三方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方沟通工作,尤其是环境管理体系涉及的物业维护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及危险废弃物管理等,信息安全体系涉及的物理区域管理和出入管理核查等。
15.乙方库房管理人员应双岗双责,每月向甲方提报材料采购计划,并保证库存账目清晰,建立健全材料领用制度和库房管理制度,杜绝材料浪费;
16.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六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一条 甲方另外确定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应于合同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如确定不再接受甲方委托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期满前完成下一年度物业服务单位的采购工作,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应费用标准,继续做好物业服务,直至下一年度物业服务单位进场并完成交接。
第二十三条 在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
1.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情况发生两次;
2.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情况发生一次;
3.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乙方不得再参与甲方关于物业服务方面的招标。
第二十四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不定期检查物业人员配置情况,如乙方的关键岗位人员无故缺少出现两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乙方不得再参与甲方关于物业服务方面的招标。
第二十五条 甲方在合同终止前通知乙方进行物业交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与新物业公司完成交接。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交接义务,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
1.乙方应成立由物业公司管理层人员及本项目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物业交接小组,全力配合甲方完成物业的交接工作。
2.移交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物业和设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3.结清预缴、代缴的有关费用;
4.返还合同期间由甲方支付购置的资产及物品;
5.乙方应当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
6.撤出并返还所使用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清洁用房、储藏用房等。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8.因乙方原因导致交接期间超过合同期限届满之日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超出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六条 其他条款
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未能达到本合同内容要求及第十五条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视为违约,甲方可根据违约行为决定处罚或解除合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已整改的问题重复出现,则按次数加倍惩罚。
一般事项:保洁及其他服务、日常维修、检查记录等未达标的,处罚金额200元/次;
重要事项:人身安全、大楼安全以及设备检测等服务内容未达标的,处罚金额500元/次;
重大事项:涉及重大消防、治安、保密等事项,对甲方造成损失,视情况处罚5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为本项目配备管理服务人员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一个月内限期整改,乙方未按时整改达到协议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或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
第三十二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守约方因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物业交接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第三十四条 为维护甲方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甲方对物业公司的整改项或日常服务进行检查时有权对因乙方管理服务原因造成同一问题重复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六以内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六条 乙方无正当理由未积极配合甲方与新物业管理公司交接,导致移交资料、物品等有缺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履约担保金作为损失赔偿。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聘用人员侵害甲方或甲方人员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对相应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补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聘用人员过错造成第三方损害,或与第三方发生争议的,乙方应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甲方因此被第三方索赔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 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未按期返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费、资产及物品,或已经预收但尚未缴纳应付的罚款、经济处罚金及其他经济赔偿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返还或缴纳的款项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违约金、处罚金、损失赔偿金等,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相应款项或履约担保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抵扣部分乙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补足;如保证金有剩余的,甲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返还。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乙方应对其在提供服务中知悉的甲方任何信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中和终止后,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或泄露。
第四十一条 双方确定各自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
甲方联系人姓名: 乙方联系人姓名:
甲方联系人座机: 乙方联系人座机:
甲方联系人手机: 乙方联系人手机:
甲方联系人邮箱: 乙方联系人邮箱: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双方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进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部门 | 检查成员 | ||||||||
接收部门 | 接收人 | ||||||||
序号 | 服务 类别 | 通报 类别 | 事项 | 日期 | 问题点 | 整改反馈及责任人 | 违约责任 | ||
1 | |||||||||
2 | |||||||||
3 | |||||||||
4 | |||||||||
备注: 1. 本表适用于对物业服务的日常检查及专项物业服务问题项目的通报; 2. 依据《危险源识别清单》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公司进行1次/周的检查通报 3. 本表以邮件形式按周发送至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通报; 4. 接收人收到通报后1日内将整改计划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办公室; 5. 甲方会跟踪整改情况,对逾期未整改问题及投诉项进行月度汇总并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违约责任进行处罚同时发送至物业公司总部领导,见《物业服务处罚单》; 6. 每月10日前,甲方对上月通报、整改完成情况及反复出现问题进行汇总,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物业公司总部领导。 |
下发部门: | 接收部门: | |||
下发日期: | 责任人签字: | |||
序号 | 处罚说明 | 处罚依据 | 处罚方式 | 备注 |
经办人: 审核: |
安全协议
甲方: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广州绿地智慧广场C5栋航天信息大厦(以下简称航信大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预防和杜绝火灾等危害,确保航信大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航信大厦实际情况,按照“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安全协议,内容如下:
一、安全管理责任界定
甲方委托乙方对航信大厦安全事务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火灾事故应急演练、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各项安全工作,乙方承担航信大厦安全的全部管理责任。
二、航信大厦消防安全主要指标
(一)消防安全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
(二)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三)消防安全培训覆盖率100%。
(四)消防安全员持证上岗率100%。
(五)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六)消防设施设备报修响应及时率100%。
(七)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检测覆盖率100%。
(八)组织并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成率100%。
(九)负责航信大厦的安全工作,安全隐患消除率100%。
三、甲方职责
(一)有权对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进,直至达到甲方标准。
(二)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有关消防资料,支持乙方工作。
(三)有义务教育员工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四、乙方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员值班人员持证双人值守,确保航信大厦24小时安全巡视。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跟进消防维保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对建筑消防设施需维修的在维保范围内的应及时跟进维保单位修复,保证设备设施灵敏有效,如超出维保范围需提出维修方案报甲方办公室审批维修。
(六)组织防火、燃气、地下空间等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七)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八)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九)组织并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十)配合甲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工作的落实。
(十一)做好航信大厦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五、航信大厦安全管理有关要求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航信大厦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及安全事故确保航信大厦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设立消防安全员及灭火应急队伍,负责人与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航信大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定期对航信大厦各区域进行巡视,确保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等所有涉及安全的设备设施正常工作,记录完整。
(四)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符合安全准则,消防状况符合库房的使用管理要求。
(五)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不得上岗且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六)定期组织、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七)服从、配合公安消防监管机构和甲方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不刁难、妨碍消防安全监督及检查方面有关人员的工作,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八)对航信大厦施工进行现场监管,各区域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施工手续,签订消防安全及施工安全责任书,经批准后方可动工。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填写书面动火作业申请表,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九)其他需要贯彻落实消防法规要求的事项。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六、考核
乙方未能落实消防等法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已整改的问题重复出现,则按次数加倍惩罚。
一般事项:日常消防巡视、值班人员设备操作不熟练、检查记录等未达标的,处罚金额500元/次;
重要事项:消防安全员配备不符合消防规定、未按消防规定监督维保单位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较大安全隐患等服务内容,处罚金额5000元/次;
重大事项:涉及重大消防、安全等事项,对甲方造成损失,视情况处罚20000元/次。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航天信息广州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
七、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生效。
(二)此协议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资料。
(三)本协议从2023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28日有效。
甲方(盖章):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清单说明:根据合同包含内容编制
物业名称:航天信息广州写字楼
物业用途:办公楼
座落: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98-104号(双数)
占地面积:1226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1061.33平方米
序号 | 子目名称 | 内容描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单价 | 服务合价 |
1 | 压力表 | 给排水、空调、消防压力表 | 62 | 块 | ||
2 | 灭火器 | 二氧化碳、干粉 | 112 | 支 | ||
5 | 空调主机 | 约克 | 12 | 台 | ||
6 | 新风机组 | 各楼层 | 18 | 台 | ||
7 | 烟感探测器 | 各楼层 | 190 | 个 | ||
8 | 消火栓箱 | 各楼层 | 33 | 个 | ||
9 | 排风机 | 各楼层 | 19 | 台 | ||
10 | 送风机 | 天面 | 3 | 台 | ||
11 | 消防手报 | 各楼层 | 74 | 个 | ||
12 | 自动门 | 大堂 | 1 | 樘 | ||
13 | 直饮水机 | 各楼层 | 16 | 台 | ||
14 | 摄像头 | 各楼层 | 157 | 个 | ||
15 | 疏散指示灯 | 各楼层 | 169 | 个 | ||
16 | 应急灯 | 各楼层 | 157 | 个 |
序号 | 标准内容 |
一 | 基础管理 |
1、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规约等各项公众制度完善。 | |
2、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 |
3、航信大厦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 |
4、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 |
5、物业管理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 |
6、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 | |
7、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 |
8、建立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清册,查阅方便。 | |
9、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 |
10、定期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 |
11、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99%、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 |
二 |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
1、楼体、栋号、楼层、房号标志明显,大堂内布置合理并设立引路方向平面图,大厦各单位名录标识在大堂内显著位署。 | |
2、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 |
3、楼体外观完好、整洁;外墙是建材贴面的,发现脱落及时处理;是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发现破损及时处理;对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及时处理。 | |
4、室外标牌等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 |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 | |
6、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 |
三 | |
(一)综合要求 | |
1、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 |
2、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 |
3、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 |
4、设备良好,运行正常,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 |
(二)供电系统 | |
1、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通知甲方。 | |
2、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 |
(三)弱电系统 | |
按工作标准规定时间排除故障,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 | |
2、弱电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 |
(四)消防系统 | |
1、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 | |
2、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 |
3、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 | |
4、制订有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 |
5、无火灾安全隐患。 | |
(五)安防系统 | |
1、安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安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 | |
2、安防管理人员掌握安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 |
(六)给排水系统 | |
1、建立航信大厦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甲方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 | |
2、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 |
3、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甲方。 | |
4、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地下室、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 | |
5、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 |
6、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 |
(七)空调系统 | |
1、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正常,水塔运行正常且噪音不超标,无严重滴漏水现象。 | |
2、中央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 | |
3、制订中央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 |
(八)供暖供气系统 | |
1、供暖设备,运行正常。 | |
2、管道、阀门无跑冒滴漏现象及事故隐患。 | |
四 | (九)共用设施管理 |
1、共用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 |
2、共用管线统一下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 |
3、道路、楼道、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 | |
4、大厦范围内的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 |
五 | (十)保安及车辆管理 |
1、航信大厦基本实行封闭管理。 | |
2、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大厦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 |
3、结合航信大厦特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 |
4、室内停车场管理严格,车辆有序停放。 | |
5、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 |
六 | (十一)环境卫生管理 |
1、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 |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 | |
3、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大堂、楼梯扶栏、天台、共用玻璃窗等保持清洁;航信大厦内共用场地纸屑、烟头等废弃物及时清理。 | |
4、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 | |
5、航信大厦内排烟、排污、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无污染。 | |
七 | (十二)精神文明建设 |
1、业主和使用人能自觉维护公众利益,遵守航信大厦各项管理规定。 | |
2、设有学习宣传园地,开展积极向上的活动。 | |
3、航信大厦内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 | |
八 | (十三)绿植绿化管理 |
1.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斑秃。 | |
2.绿地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及时清理。 | |
3.办公区及相关区域绿植养护整齐美观,无病虫害、及时更新设计摆放。 |
附件6.
费用构成明细
项目 | 分项目 | 计算公式 | 相关数据 | 合计 (元/月) | 费用说明 | |
一 | 管理服务成本 | |||||
(一) | 人员成本 | |||||
人*元/月 | ||||||
人*元/月 | ||||||
人*元/月 | ||||||
1 | 小计 | |||||
五险一金 | 养老 | 缴费基数*比例 | ||||
医疗 | 缴费基数*比例 | |||||
失业 | 缴费基数*比例 | |||||
工伤 | 缴费基数*比例 | |||||
生育 | 缴费基数*比例 | |||||
住房公积金 | 按12%计算 | |||||
2 | 小计 | |||||
人员成本合计 | ||||||
(二) | 行政费用 | |||||
1 | 估算 | |||||
2 | 估算 | |||||
3 | 估算 | |||||
行政费用合计 | ||||||
(三) | 工程管理维护 | |||||
1 | 估算 | |||||
2 | 估算 | |||||
3 | 估算 | |||||
工程管理费用合计 | ||||||
(四) | 环境管理 | |||||
1 | 估算 | |||||
2 | 估算 | |||||
3 | 每年费用/12 | |||||
4 | 每年费用/12 | |||||
环境管理费用合计 | ||||||
(五) | 公共秩序维护耗材 | 估算 | ||||
(六) | 物业公共责任险 | 估算 | ||||
(七) | 物资折旧与摊销 | 估算 | ||||
(八) | 其他及不可预见费 | 估算 | ||||
二 | 管理费用和利润 | 以上述成本的为基数 | ||||
三 | 法定税费 | 按照费用的6.0%计算 | ||||
每月费用合计 | ||||||
年费用总计 | ||||||
折算到建筑面积费用 | 元/平方米.月 |
附件7 航信大厦办公场所 年第 月物业服务考核表 | ||||||
项目 | 工作要求 | 考核扣分项目 | 扣分标准 | 考评扣分 | 备注 | |
(一)安全管理 | 1.安全防范体系 | 合理部署安保人员岗位,严格执行物品放行制度、来访登记制度,所有来访人员必须凭有效证件进入办公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定严密的巡逻检查制度,结合技防系统及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岗位值班员服装整洁、精神饱满、对客人服务无论何时都面带笑容、热情主动、语言文明、吐词清楚。 | 值班员对岗位工作内容不熟悉 | 0.5 | ||
发现外来人员未经登记擅自进入办公场所 | 1 | |||||
未按规定线路巡逻且未能及时发现隐患 | 1 | |||||
大件物品外出未收取有效放行条 | 2 | |||||
岗位值班员服装不整洁 | 0.5 | |||||
服务态度不端正、不文明值勤 | 0.5 | |||||
接到报警信号或客户求助电话没上报且未采取相应措施 | 1.5 | |||||
未制止衣冠不整及闲杂人员在大堂内打闹逗留 | 0.5 | |||||
大堂人员未给公司领导开闸门服务 | 0.5 | |||||
2.消防安全制度 | 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消防设施良好;实行月度检查及季度检查制度,督促消防保养公司落实对消防系统进行定期测试和保养;建立消防预警机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编制突发火灾应急处理方案、措施,并每年进行至少一次消防演习。 | 未督促消防保养公司落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未及时书面通知其进行整改 | 1.5 | |||
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 3 | |||||
未按时对大楼内消防设备例行检查 | 1.5 | |||||
火警确认3分钟未到现场 | 1.5 | |||||
3.突发事件处理 | 制定并持续完善办公场所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如恶意上访处理预案、蓄意破坏处理预案和防恐处理预案等。每月一主题对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进行演练。 | 未制订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预案 | 1.5 | |||
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 | 2.5 | |||||
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 0.5 | |||||
大楼内发生打架、斗殴、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事件而未果断采取措施处理 | 1.5 | |||||
对游行、静坐、法轮功等政治事件发生,当值人员警惕性不高,没有及时报告上级及政府公安机关 | 1.5 | |||||
4.重要接待、会议及节假日安全保卫 | 针对接待实施不同级别的保卫方案,落实岗位布置、安全区域检查、车辆指挥、专梯服务等工作。 | 前台人员未按规定迎接来访客人 | 1 | |||
接待工作人员未及时到指定岗位 | 1 | |||||
接待人员对接待服务方案流程不熟悉 | 0.5 | |||||
重要接待和会议出现人为严重干扰 | 1.5 | |||||
未按接待计划提供专梯服务 | 1.5 | |||||
(二)设备管理 | 1.公共照明 | 每日巡查各公共照明, 各照明灯具,无损坏,开关完好,一般情况下,检修不过日。 | 大楼内急修10分钟不到现场 | 1.5 | ||
一般情况维修无故拖延 | 0.5 | |||||
2.消防设备 | 日巡检封条有无损坏;月开箱检查、保养,保持消防设备随时可启动运行。 | 水阀开关不灵活 | 1 | |||
配置不齐全 | 1 | |||||
破损封条不及时更换 | 1 | |||||
3.风机 | 每月巡检各排烟风机;每月巡检天台各风机。 | 风机运转不正常有杂音,未及时修复,影响正常工作 | 0.5 | |||
4.给排水系统 | 日巡检各卫生间、茶水间供水现象 | 供水不正常,龙头有渗漏现象,不及时维修 | 1 | |||
洗手间地漏有堵塞,粪坑冲水不畅维修不及时 | 1.5 | |||||
5.防火门 | 日巡检外观无损坏,开关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备消防正常功能状态。 | 外观有损坏未及时维修 | 1 | |||
开关控制不灵活 | 1.5 | |||||
开关有损坏未及时维修 | 0.5 | |||||
6.玻璃电动门 | 每天巡检外观,运行情况;每天巡查一次,每天做清洁卫生一次。 | 出现故障不及时维修, | 1 | |||
开门、关门不流畅、拖地,无定期保养 | 1 | |||||
7.房屋本体 | 日巡检走火楼梯、墙壁、扶手,各卫生间门;月检查天台楼板,楼梯外墙检查,外墙玻璃检查,主体外观检查。 | 梯级有损坏,墙壁批荡有脱落未及时维修 | 1 | |||
扶手脱落,损坏不及时维修 | 1 | |||||
门体有损坏,闭门器工作不正常,窗户开闭不自如,不及时维修 | 1 | |||||
8.大堂 | 检查地面无损坏,大堂内标志、标语无损坏,照明设施使用正常。 | 地板砖有损坏、松动现象未及时维修 | 1 | |||
标志、标语有损坏未及时修复 | 1 | |||||
照明设施损坏不及时维修 | 1 | |||||
9.空调未端 | 日检查、监控主机及风柜 | 主机传感器故障,室内温度不正常 | 0.5 | |||
风柜和变频控制柜故障 | 1 | |||||
10.水泵 | 日检查各接头接触情况;月测试电机的绝缘电阻,水泵运行正常。 | 有异常声音,电流不在正常工作范围 | 0.5 | |||
11.机房主机 | 每日搞好机房设备及环境卫生;按要求做好每小时主机运行情况记录。 | 机房空气不流通、地面不干净 | 0.5 | |||
主机体及泵体表面有油渍污渍,主机运行不正常,各水系统运行不正常 | 1 | |||||
12.风机、柜机、机房 | 每日检查风机运行情况,清扫机房卫生;每两月清洗翅片。 | 风机运行有振动,有异声,供回水不流畅,不及时维修 | 0.5 | |||
电磁阀不能自动操作,温控器不能正常工作,尘网有积尘,不及时维修和清洁 | 0.5 | |||||
13.烟感、温感、破玻报警点红外线报警 | 每日了解烟感、温感、破玻报警点报警情况并及时处理;外观保持清洁。 | 烟感、温感、破玻报警工作不正常、不干净,安装不牢固,无相关工作记录 | 0.5 | |||
14.摄像头(枪) | 每日了解摄像点情况,发现某点图像不清及时查明情况及报告;每月外观清扫一次,协助专业公司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 画面不清晰,外观不清洁,摆放不整齐 | 0.5 | |||
灯光有缺失,记录不齐全,设备不能随时使用 | 0.5 | |||||
15.电梯轿门(轿顶) | 每日检查轿门厢门、楼层显示,照明,门保护装置,轿内指令,轿门导轨;每半月协助电梯公司保养工作。 | 轿门有明显变形,轿厢灯具有故障不及时维修 | 1.5 | |||
开关门不畅顺,门保护功能不可靠 | 1.5 | |||||
停梯不放置警示护栏,没有定期保养记录 | 2 | |||||
16.电房 | 每日检查电柜及地板清洁卫生工作;每月协助做好抄表计费工作。 | 各电柜、地板胶不干净有积尘,防小动物栅栏有损坏不及时清洁和维修 | 1 | |||
绝缘用具不合格,动火作业没有申请、没有批准,没维护,没按要求填写工作票,抄记的各项数据、时间、不准确 | 1.5 | |||||
17.水泵房 | 每日巡检水泵房,泵体及环境清洁卫生工作。检查水池、水位、排污泵、压力表、止回阀、水泵配电柜是否正常,检查各泵体、水阀有无渗漏现象。 | 泵房不干净,泵体不干净有污渍 | 1 | |||
水泵工作时温升、声音不正常,泵体水阀有渗漏,水位控制、显示不正常 | 1 | |||||
水泵、排污泵不自动投入正常工作 | 1 | |||||
(三)环境卫生 | 1.大堂保洁 | 每日擦拭清洁四周低位玻璃门、低位墙身、柱身、地脚线、首层指示牌、消防设备、箱面,各式门及门框;擦拭清洁服务台及座椅二次;地面拖抹及静电推尘数次。 | 未能保持地面光亮,除因前期施工已有损伤的地面 | 1 | ||
未能保持玻璃光亮,有手印,有污渍,墙身有尘土,不光亮 | 1 | |||||
未能保持灯饰光亮,保持清洁、无污渍、无手印 | 1 | |||||
2.各层电梯间、公共通道及楼梯保洁 | 每日拖抹电梯间、公众区地面、抹擦清洁低位墙身,地脚线及地面起渍,各楼层楼梯及扶手,清洁楼层牌及各种指示牌一次;每日擦抹地面静电推尘,用不锈钢清洁剂抹亮各楼层电梯门及按钮开关数次;每周抹净走火通道门及门框;每月清洁天花及风口、灯饰。 | 未能保持地面清洁、无污渍,除因前期施工已有损伤的地面 | 0.5 | |||
未能保持走廊清洁、无杂物、楼梯及扶手干净 | 0.5 | |||||
未能保持灯饰光亮、风口无积尘、无污渍、手印 | 0.5 | |||||
3.办公室保洁 | 每日进行地面保洁,抹净清洁领导办公室内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电话灯,清理烟灰缸、废纸篓,清洗室内间隔玻璃及抹擦框架、电脑外壳一次。 | 领导办公室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等不干净 | 1 | |||
地面有污渍、积尘,除因前期施工已有损伤的地面 | 1 | |||||
通道地面不光亮(除因前期施工已有损伤的地面)垃圾未及时清运 | 1 | |||||
4.升降电梯保洁 | 每天数次抹擦清洁电梯地面、电梯轿箱内壁,门及操作板;每周一次用不锈钢油护理,门槽吸尘;每月清洁天花、灯管及排风扇。 | 未能保持电梯地面、电梯轿箱内壁,门及操作板清洁光亮 | 0.5 | |||
轿箱内有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 | 0.5 | |||||
5.男女公众洗手间保洁 | 每日抹擦门及间隔设施一次;不定次数清洁便池、洗手盆及台面等;扫拖净地面及清理卫生间内垃圾每日六次;每周全面清洁(除渍)洗手间所有设施,并消毒大洗一次。每月一次抹净所有金属件、并上钢油,清洁天花、风口,及照明设施。每日数次洗手间保洁。 | 卫生间空气不清新,有污渍 | 1 | |||
厕格内有污渍 | 1 | |||||
天花地面有污渍 | 0.5 | |||||
未按时进行消毒 | 0.5 | |||||
6.会议室、茶水间等保洁 | 每日拖抹净地面,清洗间隔门及抹擦框架,抹净、清洁室内桌椅一次;每月清洁天花、风口及灯饰一次。 | 地面不洁净,有污渍,室内整体不干净 | 0.5 | |||
会后不及时搞好环境卫生 | 0.5 | |||||
7.天(阳)台保洁 | 每周扫净地面、清洁梯级、各公共设施及扶手一次 | 天台地面有泥沙,有杂物 | 1 | |||
8.绿化巡查、抽检 | 每月不定时对绿化情况进行巡查、抽检,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绿化管理服务公司处理,绿化完好率达到≥98% | 对管理区域的绿化租摆未制定管理措施并落实 | 1 | |||
未落实对绿化公司的监管,灌木、乔木、花草和爬藤植物等生长不旺盛 | 1 | |||||
未定期针对绿化品种更换室内租摆植物 | 0.5 | |||||
(四)客户服务 | 9.行为和语言规范 | 接待客人应面带微笑、做到热情、周到、真诚、迎送有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文明用语,讲话注意语言艺术,多使用敬语。 | 着装不整齐、整洁,仪容仪表不端正 | 1 | ||
服务有差异,不能向每位客人提供一致的微笑服务 | 1 | |||||
不使用文明用语,看到客人不主动问好,工作不规范 | 1 | |||||
10.服务热线 |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客人和使用者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及时处理并作回访和记录。 | 针对客人的求助不能及时给予回复 | 1 | |||
客人应急报修10分钟不应答处理,甚至置之不理 | 0.5 | |||||
11.客户投诉 | 耐心听取客户投诉的内容,并详细记录对方的联系电话、部门、姓名等信息,能解决的问题,尽快给以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须向客户说明回复时间,并马上向上级报告。 | 针对投诉服务质量问题未认真展开调查原因 | 1 | |||
针对投诉的服务质量问题,未对当值员工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 | 1 | |||||
针对投诉的服务质量问题,未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 1 | |||||
针对投诉的服务质量问题,未能在承诺时间内向投诉人回复 | 1 | |||||
12.客户回访 | 建立使用者档案,每月走访客户,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 | 未严格执行月度回访制度,定期与客户沟通,听取客户的建议 | 1 | |||
对客户合理的建议不采纳,对客户的投诉不理睬、不及时回复 | 1 | |||||
13.来访登记 | 实施严格的来访预约登记制度,前台当值须礼貌询问客人将访问的部门、对方姓名,有无预约,并马上进行电话确认,如得到许可,就请对方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给来访客人配发临时出入证;如未得到许可,须礼貌地回绝客人。 | 前台物品摆放不整齐,未定期检查更换不符合要求绿植和鲜花 | 1 | |||
客人临时寄存的物品丢失 | 1.5 | |||||
来访客人未经预约登记就上楼层 | 1 | |||||
前台当值未能一视同仁,主动向每一位客人提供真诚微笑的服务 | 1 | |||||
14.会议服务 | 提前15分钟布置好会场,调试会议设备,并通知主管领导到会场检查确认。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再次确认与会人员名单,并及时对变化的部分进行调整。会前半小时对会议设备再进行调试,准备好。 | 未提前按要求布置会场,提前调试好会议设备 | 1 | |||
专梯服务不及时,未能严格按方案执行 | 1 | |||||
15.生活垃圾清运 | 按时清运大楼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期对垃圾中转房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垃圾房整洁没异味。 | 未按规定清理当天垃圾 | 2 | |||
未定期清洗垃圾中转房 | 1 | |||||
总扣分: | 100 | |||||
考核得分(100-总扣分): | 100 | |||||
考核平均得分: | 100 |
航天信息广州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己标价项目清单
六、履约方案
七、项目管理及服务团队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进度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_月_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1.投标人编制履约方案格式的要求: 。
2.履约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图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
姓名 | 年龄 | 学 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经营范围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地址 | |
买方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承担的工作 | |
质量 | |
项目经理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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