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昇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设备(砂石分离机、压滤机)采购项目(JXRP2023-ZC-C02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rp2023-zc-c023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797-66121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002002001 cf15fa2e-73ae-457a-8455-f8c6f9811d42 2023/12/19 17:30 江西专区

项目概况

搅拌站设备(砂石分离机、压滤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江西专区)https://jiangxi.etrading.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P2023-ZC-C023

项目名称:搅拌站设备(砂石分离机、压滤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元(叁拾陆万元整)

最高限价:360000.00元(叁拾陆万元整)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砂石分离机

1

江西昇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关于搅拌站设备(砂石分离机、压滤机)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

压滤机

1

搅拌器

3

污水回收系统

1

污水浓度检测仪

1

1.本项目只允许国内投标人参与。

2.采购货物数量以招标人发出通知为准,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历日供货并安装调试完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1213日至2023121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江西专区)https://jiangxi.etrading.cn/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注意完成报名和下载两个步骤才算报名成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江西专区)https://jiangxi.etrading.cn/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2 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成交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付款方法:第一批货物到达现场后支付合同金额30%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金额的80%,交付使用6个月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在质保期满壹年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为:江西昇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发票号码应与税务登记号码相对应。

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磋商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上网公示时一次性缴纳,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50万时,按0.75万元收取;当50万<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江西昇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金融中心2栋22楼

联系方式:0797-6616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联系方式:0797-6612176

   箱:2996702838@qq.com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支行

   名: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号:3600 1174 0500 5250 0042

3、项目联系方式

刘女士(采购单位):0797-6686792

    李女士(采购代理机构):1882786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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