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4.43万元
招标公司万安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万会明13870991661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如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万安县 10-50Km2河流划界工作测算服 务采购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万安县 10-50Km 2河流划界工作测算服务采购采购项目 万安县水 利 局 中 铁 水 利 水 电 规 划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二 O 二四年十一月 委 托 方 ( 甲 方 ) : 万 安 县 水 利 局 承 揽 方 ( 乙 方 ) : 中 铁 水 利 水 电 规 划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承 揽 人 测 绘 资 质 : 甲 级 签 订 地 点 : 万 安 县 签 订 时 间 : 2024 年 11 月 经过甲方委托吉安如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程序,乙方万安县 10--50Km 2 河流划界工作测算服务采购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划界服务范围(包括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 (赣水办建管函〔2022〕46 号)文件要求,结合万安县河湖日常管理需求及省 水利厅印发的《江西省流域面积 10~50km 2河道名录》《已建立湖长制的未划界 湖泊名录》,梳理出万安县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流域面积 10-50km 2.待划界河道共 55 条,约 413.5km,万安县水利普查名录外河道清单详见下表。 万安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清单
序 号 河名 河道编码 河长 km 流经地区
1 垇口水 FG1B4181A00R 7 万安县
2 坳斗水 FG1B42CAC00R 8.7 万安县
3 坳塘水 FG1B422AA00L 6.4 万安县
4 白沂水 FG1B4A3EE00L 1.5 遂川县、万安县
5 柏岩水 FG1B41GC000L 10.9 万安县
6 陂头水 FG1B42C3B00R 7.2 万安县
7 船头坑水 FG1B42C3C00R 6.1 泰和县、万安县
8 村背水 FG1B42CAD00R 7.6 万安县
9 大江坑水 FG1B42A1B00L 8.6 万安县
10 大坑水 FG1B42A1A00L 9 万安县
11 大岭坑水 FG1B4A36A00R 6.2 万安县
12 店下水 FG1B41GB000R 7.3 章贡区、万安县
13 洞溪水 FG1B42C2A00L 9.1 万安县
14 芙坑水 FG1B41GD000L 9.5 万安县
15 高陂水 FG1B4B22C00R 11.2 万安县、泰和县
16 高潭水 FG1B42A1C00L 15.6 万安县
17 高洲水 FG1B42C3A00L 7.8 万安县
序 号 河名 河道编码 河长 km 流经地区
18 谷中水 FG1B4B22A00R 8 万安县
19 浩级水 FG1B423A000L 12 万安县
20 湖门口水 FG1B42CAB00L 5.8 万安县
21 黄陂水 FG1B42AAA00L 9.6 万安县
22 黄竹水 FG1B41GA000R 1.9 章贡区、万安县
23 涧田水 FG1B41D2B00R 4.7 万安县
24 浇田水 FG1B42A2A00R 4.3 遂川县、万安县
25 井坵水 FG1B42CAA00L 5.4 万安县
26 井下水 FG1B42A1CA0L 7.8 万安县
27 里仁坑水 FG1B41D2C00L 13.1 章贡区、万安县
28 连背水 FG1B41DBC00L 10.6 万安县
29 林山背水 FG1B41EB000R 4.1 万安县
30 刘家水 FG1B4181C00L 6 万安县
31 芦源水 FG1B42C1A00R 5 万安县
32 罗家水 FG1B4182A00R 17.7 万安县
33 梅团水 FG1B41GE000L 8.9 万安县
34 沔坑水 FG1B4B22B00L 4.8 泰和县、万安县
35 南塘水 FG1B4222B00L 10 万安县
36 牛子仚水 FG1B42C1B00L 5.2 万安县
37 奇富水 FG1B4A36B00L 6.8 万安县
38 上源水 FG1B4222A00R 8.1 万安县
39 哨江河 FG1BDB1B000R 1.7 万安县、泰和县
40 石门前水 FG1B418AB00L 5.2 遂川县、万安县
41 唐旨水 FG1B416A000R 9.1 万安县
42 田塅水 FG1B42CBA00L 9.3 万安县
43 外龙水 FG1B41GEA00R 5.4 万安县
44 弯内水 FG1B418AA00R 5.3 万安县
45 下坑水 FG1B4181B00R 6.9 万安县
46 下尾水 FG1B41GF000R 10 万安县
47 小良河 FG1B414C000R 0.3 章贡区、万安县
48 晓瑞水 FG1B42A2B00R 7.1 万安县
49 新塘坑水 FG1B4182C00R 11.1 万安县
50 星火水 FG1B423AA00L 5.5 万安县、泰和县
51 杨家水 FG1B4182B00L 6.5 万安县
52 油潭江 FG1B4A36AA0L 6.3 万安县
53 中龙水 FG1B42C1C00L 12.1 万安县
54 洲坊水 FG1B41D2A00R 5.6 万安县
55 竹头下水 FG1B41EA000L 6.6 万安县
合计 413.5
第二条 划界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和技术要求等): 1、服务内容 1、资料收集整理、验证分析; 2、0.2 米正射影像图航拍及技术处理; 3、管理范围线和保护范围线划定 4、数据库建设; 5、报告编制 6、界桩制作、运输及安装; 7、告示牌制作、运输及安装; 2、技术要求 1、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抓紧落实2019年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 知(赣水建管字〔2019〕66 号)》及《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0 年度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赣水办建管字〔 2020〕7号)指示精 神及结合《江西省河湖划界技术导则》要求,本划界项目只划界不确权不测图。 2、本项目平面坐标系统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 117 度,高 程基准采用 1985 年国家高程基准。 3、本项目布设界桩 808 个,采用花岗岩材质,规格尺寸为 200mm×200mm×1000mm。管理范围告示牌布设 253 块,制作材料为支架采用不锈钢管,面板采用 铝反光面板制作,面板底色为蓝色;规格尺寸按《导则》要求执行。 所有内容的操作均需严格按照赣水建管字〔2019〕 66 号文指示并结合《江 西省河湖划界技术导则》要求执行。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标 准 名 称 标准代号 标准等级
1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SL197-2013 部 颁
2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6-2007 国 标
3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TD/T 1008-2007 部 颁
4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923-2006 国 标
5 《江西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湖划界 操作指南》 编号:QT/1 地 方
6 《江西省水利工程划界技术指南》(试行) 编号:QT/1
7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4356-2009 国 标
第四条 划界服务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资料收集整理、验证分析 413.5km 365 150927.5
2 0.2 米正射影像图航拍及技术处理 413.5km 780 322530
3 管理范围线和保护范围线划定 413.5km 1000 413500
4 数据库建设 413.5km 1800 744300
5 报告编制 1 项120000 120000
6 界桩制作、运输及安装; 808 个800 646400
7 告示牌制作、运输及安装 253 块2000 506000
合计2903657.5
即本划界工程总价款取整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万叁仟陆佰伍拾柒元伍角(¥ 2903657.5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大写)贰佰柒拾叄万玖仟贰佰玖拾玖伍角叁分(小写¥ 2739299.53 元),增值税金额:(大写)壹拾陆肆仟叄佰伍拾柒元玖角柒分(小写¥ 164357.97元)。
注:最终划界服务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乘以单价结算,此费用包括技术审查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即内向乙方起算控制点、测量范围图等相关等资料。 2、若需要,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向相关部门收集划界区域内的第三次土地 调查影像和 1:10000 地形图。 3、负责对乙方测量过程、提交成果进行检查。 4、为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保证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到位,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6、本合同所生产的划界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合同的技 术要求,组织作业人员进场开展外业工作。 2、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划界测量服务,接受甲方单位质量检查。 3、本项目生产的划界成果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提交第三方使用。 4、乙方按合同如期完成,未能按期完成按业主对甲方处罚作相应处理。 第七条 完成工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并满足江西省水利厅考核要求。 第八条 提交测绘成果(规格、数量): 1.万安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报告; 2.万安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图册; 3.万安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界桩(牌)成 果表、身份证; 4.万安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告示牌成果 表、身份证; 5.万安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地理信息数 据库 第九条 划界测绘服务费支付: 1.合同签订作业人员到场开展外业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30%划界服务工程 款; 2.乙方提交全部划界成果,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50%划界服务工程款; 3.通过技术验收合格,提交划界档案数据库后二十工作日内支付全部 20%余 款。 第十条 其它约定: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值正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不提供,甲方有权拒绝付 款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 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 接完毕和划界服务工程款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肆 份。 (以下无正文) 托方名称(盖章): 承揽方名称(盖章): 万 安 县 水 利 局 中 铁 水 利 水 电 规 划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委托方住所: 承揽人住所:南昌市北京东路 1038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330029 联系人: 联系人: 万会明 电 话: 电 话:1387099166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天泽园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90232149119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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