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纪念堂站前期补偿项目(立体车架),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十三号线二期政府投资(财政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前期补偿(立体车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纪念堂站前期补偿项目(立体车架),为补偿科技厅原有停车车位数量需求,现需对科技馆大楼北侧地面停车场场地进行改造,将原有地面停车场改造成总车位数量不少于104个,其中规划大机械车型车位不少于94个(五层升降横移式机械车位),地面自走车位不少于10个。
(2)工程建设规模: 在指定范围内建设4组五层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不少于94个机械车位,地面自走车位不少于10个,车位总数不少于104个,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外装饰、照明系统、地面画线、雨棚、电源引入等)。
(3)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技厅大院内科技馆大楼北侧地面停车场
(4)工程建设工期:90天。
(5)标段划分: 共1个标段
(6)招标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数量):1、从施工到投入使用的相关手续办理(达到可使用的条件);2、停车库地面平整、车架基础施工等相关土建工作;3、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车库外装饰、雨篷、电源、照明系统等配套设备安装与售后维保及延长质保服务;4、地面画线、操作人员培训;5、车架移交前的人员管理与运营;6、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务。(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7)招标控制价: 565.5万元
(8)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用户需求书
(9)交货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技厅大院内科技馆大楼北侧地面停车场
(10)交货期: 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生效通知施工之起日90天内完成所有系统、设备的手续办理、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如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的,采购人有权终本项目合同,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五层及以上升降横移式机械车位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设备及相关服务的项目(类似设备指上款第②点所述的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并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3.1.3 对拟投设备(投标设备)的要求:
需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招标设备的经销许可要求。
① 拟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证需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② 拟投标设备须具有(含五层)五层以上升降横移式停车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③ 拟投标设备的制造商为国外企业的资格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等的要求。
3.1.4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②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一)。
③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④ 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1 年 3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3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z.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B)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9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z.gov.cn/)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②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9时 15 分至2021 年 4 月 21 日9时 30 分, 递交地点为 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开标室。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详见附件二),其中《投标登记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5.4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发布时间。
6. 开标开标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9时 30 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gz.gov.cn/)、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zmt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 资格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 其他9.1招标人连续两次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需要调整招标方式的,应按《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的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9.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电话:(020)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9.3《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9.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邮 编: 510330
联 系 人: 曾工
电 话: 020-83155995
传 真: /
电子邮件: zengchen@gzmtr.com
网 址: http://www.gzmtr.com/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联 系 人: /
电 话:(020)83106760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6 |
广州市黄埔乐天实业有限公司 |
7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9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0 |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1 |
成都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2 |
广东伟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13 |
广州共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4 |
广州市宇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市勇财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16 |
广东中焱服装有限公司 |
17 |
广州冠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18 |
广州市绿莹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9 |
上海鑫湘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20 |
广州瑞迪欧轴承有限公司 |
21 |
深圳市扬华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22 |
广州轨道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
23 |
惠州科为紧固系统有限公司 |
24 |
广州高英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广州市赛晨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
26 |
广州市盾建地下工程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7 |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8 |
中铁重工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9 |
深圳市泰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30 |
成都迈络科技有限公司 |
31 |
方达纽为(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2 |
西安信诺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
33 |
西安昌达铁路器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4 |
广东思泰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35 |
深圳市前海逸云科技有限公司 |
36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37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38 |
肖学全(一级建造师注册号:川151060802021) |
39 |
代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021) |
40 |
冯文成(一级建造师注册号:粤144161634503) |
41 |
帅小兵(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3748) |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接收确认: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接收确认,提交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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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接收 资料人员签名: |
投标申请人的 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接收情况 |
双方签名确认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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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
原件 |
一式两份 |
||||||
注:《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网站查询到存在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
- 附件一:{附件1}
- 附件二:{附件2}
- 附件一:{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