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林州市刘家古庄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78.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河南省方浩成建工有限公司受林州市五龙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林州市刘家古庄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经理)情况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1.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经理)业绩
1.4、其他荣誉奖项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信誉标)评分情况
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技术标评分情况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现场考评分情况
七、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八、公示媒体及时间
九、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国共产党林州市五龙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朱泽兴
联系电话:0372-6991180
地址:林州市五龙镇
十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林州市五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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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浩成建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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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编号) | GC-2023-057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衍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567273659C | 91110000400007412C | 91410103MA9FWMK418 | |
评标总得分/评标权重值 | 88.70 | 84.50 | 75.37 | |
投标报价 | 工程结算评审价的1.98% | 工程结算评审价的1.99% | 工程结算评审价的1.97% | |
项目负责人 | 陈莎莎 | 潘帅 | 梁爱娟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 |
控制价 | 工程结算评审价的2% | |||
设计周期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 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中衍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陈莎莎 | / | 项目负责人 | 642221198307200024 | 工程师 | ZGB07000064 |
2 |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潘帅 | / | 项目负责人 | 130636198411167329 | 工程师 | SDIC20605 |
3 | 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梁爱娟 | / | 项目负责人 | 45010219790504204X | 工程师 | 1500357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1 | 中衍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项城市郑韩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 | 项城市国投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20.6.19 | 费率1.5950% |
2.范县张庄木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范县张庄镇人民政府 | 2022.6 | 2371159元 | ||
3.原阳县原兴街道办事处二建家属院等四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设计及实施方案单位采购项目 | 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5.22 | 237300元 | ||
4.新郑市大应急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 新郑市社裕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 2023.9.11 | 99.5% | ||
5.第十四师一牧场军牧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设计项目 | 第十四师一牧场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 2023.7 | 1450000元 | ||
6.内乡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PPP项目设计标段 | 内乡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022.6 | 工程建安费用费率2.34% | ||
2 |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1.林州市红旗渠生态涵养项目 | 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0.1.10 | 12600000元 |
2.汝州大峪红色旅游示范区工程 | 黄河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 2022.12.19 | 12220000元 | ||
3 | 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西宁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通段)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 2023.7.7 | 785000元 |
1.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经理)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1 | 中衍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2 |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3 | 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1.4、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奖项 | 获得时间 |
1 | 中衍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2023.6 |
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 2023.8 | ||
2 |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2023.11 |
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 2023.5 | ||
3 | 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2021.11 |
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 2021.1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信誉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中衍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8 | 29 | 29 | 28 | 29 |
2 |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26 | 27.2 | 27 | 25 | 27 |
3 | 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1 | 22.2 | 21 | 20 | 22 |
4 | 中创敦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7 | 8.6 | 8 | 7 | 9 |
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中衍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31 | 39 | 42 | 41 | 50 |
2 |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30.8 | 39.5 | 40 | 36 | 44 |
3 | 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0.7 | 39 | 36 | 30 | 40 |
4 | 中创敦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0.6 | 38.5 | 35 | 31 | 44 |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现场考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中衍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2 |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3 | 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4 | 中创敦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七、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中衍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9.50 | 88.70 |
2 |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84.50 |
3 | 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99 | 75.37 |
4 | 中创敦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00 | 63.74 |
八、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林州市)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8日 |
九、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国共产党林州市五龙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朱泽兴
联系电话:0372-6991180
地址:林州市五龙镇
十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林州市五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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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浩成建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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