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实施意见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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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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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县信用联社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鰼部园区、红创区,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市驻习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化我县农信社改革,加快建成现代农村商业银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发〔2016〕11号)、《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8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建立现代农村商业银行为契机,广泛运用政府、市场、农信社三个资源,大力化解历史包袱,着力完善经营管理机制,优化监管指标,全面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步伐,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水平,真正把农村商业银行办成管理严、服务优、信誉好、可持续的“百姓银行”,为我县
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组织领导
  因人事变动,调整贵州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习水农商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陈 钊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冯俊峰 县委常委、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沈建通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邱会儒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田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袁晓宁 县政府办主任
      黄俊慈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德华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吕金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冯文林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归淑梅 县法院副院长
      赵红光 县财政局局长
      税新红 县发改局局长
      吴弟松 县公安局局长
      吴 焱 县督查局局长
      罗文举 县司法局局长
      陈明胜 县国土局局长
      程永平 县住建局局长
      袁江远 县人社局局长
      阮利平 县文广局党组书记
      袁开洪 县农牧局局长
      倪军华 县民政局局长
      刘 旭 县市监局局长
      何亚可 县国税局局长
      蒋志文 县地税局局长
      张光军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严 成 县人行行长
      罗太江 县银监办主任
      谢俊江 县信用联社党委书记
      各乡镇(街道办)乡镇长(主任)
  沈建通同志具体负责统筹推进习水农商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金融办,黄俊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德华、严成、罗太江、谢俊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筹建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直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强力推进。
  (二)坚持“三个不变”。坚持县域行社法人地位不变、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方向不变、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完整性不变。
  (三)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构建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为联结、以规则为约束的运行机制,积极打造产权关系清晰、股权结构合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现代农村商业银行。
  (四)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将改制组建工作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扎实推进、规范操作,彻底化解农信社风险,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改制组建工作质量。
  四、工作目标
以股份制改革为方向,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改革步伐,确保2017年6月全面达到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标准,2017年底前向省银监局报送开业申请。
  五、 工作步骤
  (一)组建领导机构。成立习水农商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时限:2017年3月25日前,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二)履行法律程序。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定并讨论《组建习水农商银行可行性报告》、《习水农商银行筹建工作方案》等议案,形成同意发起设立习水农商银行的相关决议(完成时限:2017年3月25日前,责任单位:县信用联社)。
  (三)完成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形成初步报告(完成时限:2017年3月
25日前,责任单位:县信用联社)。  (四)筹建准备工作验收。申请并配合遵义银监分局对筹建前期准备工作验收(完成时限:2017年3月25日前,责任单位:县信用联社)。
  (五)老股金核对。完成老股金确权(完成时限:2017年3月31日前,责任单位:县信用联社)。
  (六)征集发起人。开展新股东股金募集工作并达到筹建标准(完成时限:2017年5月15日前,责任单位:金融办、县信用联社)。
  (七)固定资产确权办证。目前农信社正在或将要使用的房屋类固定资产,县国土局、住建局要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加快权证办理。县税务部门对确权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减免(完成时限:2017年5月31日前,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信用联社)。
  (八)不良贷款清收、压降。不良贷款清收是改制过程中的重点工作,需压降不良贷款1亿元以上,不良率控制在4%以内。按照农户及个体工商户不良贷款、公职人员不良贷款、依法诉讼执行贷款分别落实责任单位清收(完成时限:2017年5月31日前。责任单位:县信用联社、县金融办、组织部、监察局、人社局、县法院、各乡镇、街道办)。
  (九)银监验收问题整改。针对遵义银监分局验收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成时限:2017年5月31日前,责任单位:县信用联社)。
  (十)组织资料申报。完善向省银监局验收申请资料(完成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信用联社)。
  (十一)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前,责任单位:县信用联社)。
  (十二)提出开业申请。向省银监局进行正式开业申请(完成时限:2017年12月15日前,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信用联社)。
(十三)申请加入管理与服务体系(完成时限:2017年12月15日前,责任单位:县人行、县信用联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信社改制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好本部门工作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目标。
  (二)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各单位需按照工作要求相互协调,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和调度工作,确保改制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导,严肃问责。一是建立每周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将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向县政府报告。二是实行调度制度。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改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督查。县督查局每月根据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予以督查问责。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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