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商工作部国际医疗科技创新论坛暨进博局医疗创新孵化专区合作交流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竞谈-2024-1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琨0371-86199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学彬037-632251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1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商工作部国际医疗科技创新论坛暨进博局医疗创新孵化专区合作交流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商工作部国际医疗科技创新论坛暨进博局医疗创新孵化专区合作交流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竞谈-2024-1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商工作部国际医疗科技创新论坛暨进博局医疗创新孵化专区合作交流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竞谈-2024-1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商工作部国际医疗科技创新论坛暨进博局医疗创新孵化专区合作交流会服务采购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国际医疗科技创新论坛暨进博局医疗创新孵化专区合作交流会会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活动策划;(2)场地租赁;(3)食宿、车辆安排;(4)物料设计与制作;(5)人员组织安排;(6)专业设施设备;(7)其他综合性服务等。
5.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交流会结束。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5.4服务地点:上海市,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周边3公里内。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交流会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内容进行明确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3)联合体响应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采购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并按要求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最后报价等),否则由于交易采购过程中各环节响应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温馨提示--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5、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计取。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商工作部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180号
联系人:丁琨
联系方式:0371-86199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陈学彬、罗亚峰
联系方式:037-6322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彬、罗亚峰
联系方式:037-632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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