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工程(二标段)红沙泉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一系统二期EPC总承包工程-重板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疆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 EPC 总承包工程(二标段)红沙泉露天煤 矿地面生产系统一系统二期 EPC 总承包工程-重板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CG2023-16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 EPC 总承包工程(二标段)红沙泉露天煤矿地 面生产系统一系统二期 EPC 总承包工程-重板及配套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重板及配套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技术服务和其他伴随服 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 EPC 总承包工程(二标段)红沙泉露天煤 矿地面生产系统一系统二期 EPC 总承包工程-重板及配套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 EPC 总承包工程(二标段)红沙泉露天煤 矿地面生产系统一系统二期 EPC 总承包工程-重板及配套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 1 项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日期前)金额不低于 340 万元的 重板及配套设备供货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标的内容、签订日期、盖章等,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期前)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
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成都凯迪飞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
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
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问题、提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组成。以收到异议文件
纸质版原件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原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文件将不予受
理。
三、其他
本项日于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日09时00分在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街道经一路39
号成飞宾馆1号楼会议室进行了开标仪式。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日09时30分在成都市
青羊区黄田坝街道经一路39号成飞宾馆1号楼会议室开始评标。根据有关规定,评标委员
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
通过对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结果显示:
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初步评审要求,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
评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每位评委分别对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了排序,经汇总专家打分排序结果如下:
排名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得分(分)
1 南京雷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988000.00 96.70
2 南京芯传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80000.00 92.83
3 成都凯迪飞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024300.00 90.17
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南京雷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能力履行合同,
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京芯传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成都凯迪飞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3)业绩证明复印件;4)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2 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 1 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发送 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lnzf8885@163.com。发送扫描件同时在邮件中以 word 文件登记投标人 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邮箱、电话、联系地址。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至我 公司邮箱后,我公司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通知投标人将标书款汇至我公司账户,汇 款时一定要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初步审核通过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 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 12 号
联 系 人:郭畅
电 话:024-241581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 51 号
联 系 人: 刘琳
电 话: 024-31679596-8885
电子邮件: lnzf888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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