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电梯安全检查外包服务与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专项核查及盲点普查服务的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wk2023-y-c-013-0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宇0512-6515884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电梯安全检查外包服务与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专项核查及盲点普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2023-Y-C-013-001号
项目名称:电梯安全检查外包服务与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专项核查及盲点普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陆拾捌万元整(¥680000.00)
最高限价:无
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为2023年金鸡湖商务区电梯安全检查外包服务与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专项核查及盲点普查服务项目,其中对60台10年以上商务办公楼电梯和170台老旧住宅电梯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50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17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核查及盲点普查。上述工作须在2023年8月底前完成。
2、服务要求:
2.1、电梯安全检查:
2.1.1、维护保养情况检验内容与要求:
按照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及该规范所属附件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要求开展检验。
2.1.2、安全风险评估检验内容与要求
按照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含1、2号修改单)及该规范所属附件、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及该规范所属附件、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及该规范所属附件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要求开展检验。
2.2、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专项核查:
2.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170家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核查及盲点普查。
2.2.2、发放特种设备主体责任告知书、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手册等宣传资料。
2.2.3、历史安装告知设备数据清理。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底交付相应的检测报告并完成项目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4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响应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4、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熟悉电子投标流程预留必要准备时间。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5.1、江苏政府采购网
5.2、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6、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国检大厦6楼
联系方式:杨朔0512-66600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幢17层
联系方式:0512-65158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宇、张田
电 话:0512-65237219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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