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二期)-道路交通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市政管线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施工更正公告
补充公告
茂名市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二期)-道路交通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市政管线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施工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茂名市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二期)-道路交通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市政管线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施工【项目编号:JG2024-0148】于2024年1月9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出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原内容:“1.投标文件的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于第一个封套中【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用1个信封包装好并在信封外面作投标人名称标记附在第一个封套内】;技术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密封于第二个封套中,报名信封文件密封于第三个封套中。封套上应分别标明“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或“技术投标文件”或“保密信封文件”字样。上述三个信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封套均应加贴有封条,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2.致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函封套密封于第四个封套中,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1.投标文件的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于第一个封套中【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用1个信封包装好并在信封外面作投标人名称标记附在第一个封套内】;技术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密封于第二个封套中【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用1个信封包装好并在信封外面作投标人名称标记附在第二个封套内】,保密信封文件密封于第三个封套中。封套上应分别标明“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或“技术投标文件”或“保密信封文件”字样。上述三个信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封套均应加贴有“密封条”字样的封条,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2.致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函封套密封于第四个封套中【致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函电子版单独用1个信封包装好并在信封外面作投标人名称标记附在第四个封套内】,封套均应加贴有“密封条”字样的封条,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 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原内容: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每月(期)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进度款(其中,当完成合同工程量的30%前不扣回工程预付款;当完成合同工程量的30%以上,每期按应付工程款总额的50%作为扣回的工程预付款),直至全部扣回工程预付款。”更正为:“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每月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进度款(其中当期应付工程款总额的30%作为扣回的工程预付款),直至扣回的工程款达到预付款。”
本更正公告为茂名市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二期)-道路交通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市政管线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施工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如有与招标文件产生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茂名市茂发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 茂名市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二期)-道路交通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市政管线工程-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施工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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