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1023354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2日 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抗污染反渗透膜件(2305)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艺流程简介
中水回用装置主要处理工艺为:污水产水及脱盐水废水来水(化工来水)--机械加速澄清池--多介质过滤器—叠片过滤器-超滤装置-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装置—产水池,设计处理水量600t/h,共三套反渗透及三套超滤。
脱盐水装置制原水主要处理工艺为:原水—板式换热器—多介质过滤器—碟片过滤器—超滤装置—反渗透—混床—产水池,设计产水水量300t/h,共三套反渗透及三套超滤。
本次招标为回用水及脱盐水的反渗透膜元件
进水水质:
回用水反渗透膜件的使用温度不高于40度,进口压力≤1.6MP,反渗透进水电导≤3600μs/cm,硬度(以CaCO3计)≤250mg/L、COD≤40mg/L、浊度≤1NTU、SiO2≤50mg/L、总铁≤0.5mg/L,反渗透使用的阻垢剂为山东普尼奥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反渗透膜阻垢剂(PO-100),反渗透膜杀菌剂是上海虎元环保公司生产的非氧化杀菌剂(HY-FSZ001)。
脱盐水装置反渗透膜件的使用温度不高于40度,进口压力≤1.6MP,反渗透进水电导≤1000μs/cm,硬度(以CaCO3计)≤200mg/L、COD≤15mg/L、浊度≤1NTU、SiO2≤30mg/L、总铁≤0.5mg/L,反渗透使用的阻垢剂为山东普尼奥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反渗透膜阻垢剂(PO-100),反渗透膜杀菌剂是上海虎元环保公司生产的非氧化杀菌剂(HY-FSZ001)。反渗透膜件的使用温度不高于45度,进口压力1.6MP,反渗透进水电导≤2500μs/cm,硬度(以CaCO3计)≤250mg/L、COD≤15mg/L、浊度≤1NTU、SiO2≤50mg/L、总铁≤0.5mg/L,反渗透使用的阻垢剂为山东普尼奥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反渗透膜阻垢剂(PO-100),反渗透膜杀菌剂是上海虎元环保公司生产的非氧化杀菌剂(HY-FSZ001)。
2.1.2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地点 |
备注 |
1 |
410103900128 |
抗污染反渗透膜件|φ201mm,L=1029mm|回用水反渗透ROAM-80|有效膜面积37平米/支,脱盐率≥99.0%,材质为聚酰胺复合膜,具有抗污染、耐使用等性能。 |
支 |
864 |
中煤远兴公司厂内水处理 |
|
其他要求:反渗透膜元件到达买方现场3天内,卖方到买方施工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旧膜件由卖方拆卸,并进行安装新膜件),如在安装中损坏买方的设备及配件,由卖方负责并免费进行更换损坏的设备及配件,为不影响生产,卖方要在十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以上规格型号及数量仅供参考,以满足现场使用要求为准,即供货要求以第五章要求为准)。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卖方予以生产,生产完毕分2批发货,接到买方发货通知后10日内到货。
2.4供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中断供应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将中标人加入招标人失信供应商名单的权利。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限结束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货到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合同总价的30%,性能考核合格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10%余款。标的物质量保证期限为三年,自标的物安装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卖方开具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方有权中止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卖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若非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书。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型号膜件2021年至今用在化工企业不少于3份的业绩证明(要求每份业绩中投标型号膜件供货数量不少于500支,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9月1日 10:00至2023年9月11日 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9月1日 10:00至2023年9月13日 16: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9月22日 10:00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2023年9月22日 10:00,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伟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电 话:0477-3132503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池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旗中煤能源大厦510室)
联系方式:0477-8959102、0477-8959100、16600068337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 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 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 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 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中。
9.6 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6层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