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1套
金额
24.07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24103018711017
预算金额24.0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洁心18918253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在线竞价单编号 32024103018711017 采购目录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05 13:49:34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08 15:00:00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杨洁心
联系方式 18918253555 传真号码
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控制总价(元) 240750.00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自动成交: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商品清单
商品名称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建议品牌及型号 数量 单项控制总价(元)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主要参数: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
海康威视/hikvision ,北极声/p-sound 1套 85000.00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项目.xlsx
投标供应商竞价响应承诺书.docx

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上海 上海市 静安区 石门二路街道 新闸路1031号
备注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供货商需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负责业主的原有的会议系统与本项目会议系统连动安装调试维护。
需与其他音视频设备做联调测试及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确保视频会议系统的正常运行。
2、中标后按采购方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货物到达现场,三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提供投标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包含内容如下:质保期一年。投标供应商提供上门服务,即时响应,1小时到达现场。不支持联合投标,即投标供应商负责报价,委托第三方公司或个人提供施工及上门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及使用单位保密管理要求,上门服务工程师需是投标供应商公司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
4、为保证产品为原装正品,本次竞价中标单位须在竞价结束后三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承诺函以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国家级别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否则不予成交。
5、预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以下规定程序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1)未上传证明文件;(2)投标产品及型号不满足技术参数指标需求或商务需求不满足基本要求,存在未实质性响应行为;(3)由于预成交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4)无法按时供货;(5)提供虚假授权函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6、报价同时必须上传响应文件,填写所有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合计价并且报价单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要求签署并上传《竞价响应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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