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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工作区新增标识标牌(楼顶发光字)项目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浦东工作区新增标识标牌(楼顶发光字)项目谈判公告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工作区新增标识标牌(楼顶发光字)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浦东工作区新增标识标牌(楼顶发光字)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SHB-E-202311763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上海市 | |||||||||||||||||||||
(五)项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及需求,拟于二期5号楼南侧新增发光凤凰标识和中英文组合字体一组;一期1号楼、二期3号楼各新增不发光凤凰标识一个,楼宇编号5个,满足提升国航在上海区域企业形象提升要求。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 (一)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2021版) (二)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三)上述规范如有更新的按最新版执行。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5号楼设置标牌自左至右内容为:“国航凤凰标识”“AIR CHINA”“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主材采用亚克力,箱体为铝板制作,内置进口LED灯珠。 (二)1、3号楼设置不发光凤凰标识,主材采用亚克力,箱体为铝板制作。 (三)根据楼宇外立面长度,5号楼发光字暂拟定单字高度预计控制在2米以内,凤凰标识高度预计控制在2.4米内,整体标牌长度控制在30米内。 (四)1、3号楼凤凰标识高度控制在2.4m内。 (五)针对五栋倒班楼,设计并制作安装5套楼宇标号标识。 (六)根据上海市地方要求,标识标牌设置高度不得超过女儿墙。故拟采用金属连接件下挂至女儿墙后侧,采用膨胀螺栓及工字钢板固定在楼宇原有结构上,必要时设置混凝土基础;其主体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标准组合验算,其设置招牌的连接件强度应满足承载力要求,风压及抗震要求按地方要求执行。 (七)本次采购还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方案出具(含效果图)、施工安装、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出图、采购等满足最终项目完成的一切相关工作;如上述要求与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相抵触的,应按规范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一)考虑本次采购需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参与,拟定本次供应商应为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进行。 (二)施工单位的资质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设计单位的资质应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供应商应协助业主完成浦东新区及机场地区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审查等工作。 (三)供应商或为供应商提供各类配套工作的相关单位均应具备与其工作相适配的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计等相关资质。 (四)标牌的设置应当符合本次采购中需执行的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如有抵触的,以标准要求为准;如安装、设计、施工不符造成未能通过浦东新区及机场主管部门审查、备案要求的,应无条件根据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不得产生其他费用。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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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3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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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龚彧 | |||||||||||||||||||||
联系人电话:021-22352744 | |||||||||||||||||||||
联系人电子邮箱:gongyu85@126.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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