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社会代理]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综合维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冷春艳186866647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综合维护项目监理工程已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综合维护项目监理;
2.2 招标范围:市政工程维护维修等施工项目清单全部工程内容(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3 建设地点: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
2.4 监理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起并与施工合同服务期相对应。
2.5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控制价: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执行,固定折扣系数:0.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工程总承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0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必须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55955115@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18686664753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④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⑤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指定帐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
4.4投标人递交报名材料成功后,不可更换项目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开标三室     
5.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3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长清公路15公里处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13159640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鸿泰瑞景9号楼701
联系人:冷春艳
电话:1868666475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2023年11月02日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 市政工程维护维修等施工项目清单全部工程内容(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0.00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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