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至粤东医院网络专线竞争性磋商延长公告
金额
2.6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院准备建设《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至粤东医院网络专线》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GMYYXXK-02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至粤东医院网络专线
注:(1)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3)响应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详见第六点):将第六点1-5按顺序扫描成PDF发送至报名邮箱(gdmzwjh@foxmail.com),PDF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3.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名必须提供的材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5.响应人应提供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以上提交的资料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新梅江大桥侧
联系方式:邬老师 0753-2488960
邮箱:gdmzwjh@foxmail.com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信息科
2024年12月1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GMYYXXK-02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至粤东医院网络专线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
专线网络 | 1 | 26400元/年 | 26400元/年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至粤东医院网络专线,上下行对称,带宽不少于100M |
注:(1)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3)响应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详见第六点):将第六点1-5按顺序扫描成PDF发送至报名邮箱(gdmzwjh@foxmail.com),PDF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3.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名必须提供的材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5.响应人应提供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以上提交的资料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新梅江大桥侧
联系方式:邬老师 0753-2488960
邮箱:gdmzwjh@foxmail.com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信息科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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