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审计 |
选聘主体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投资额(230,000.00元) |
债务人情况 | 2022年7月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申458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破产清算一案,同日作出(2022)渝05破237号决定书,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新华信托管理人。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案号 | (2022)渝05破申458号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服务内容 | 审计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并出具审计报告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执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 4、具备破产企业审计经验。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2022年7月6日至2024年2月29日的审计报告需于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完成,2024年3月1日至主体资格注销时的审计报告完成时间根据采购人指令确定 |
服务金额 | ¥0元至¥3000.0元 |
金额说明 | 采用全费用包干总价方式进行报价,项目最高限价3000元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回避机构 | |
回避原因 | |
选聘时间 | 2024-03-19 12: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中豪律师事务所(17321914875)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审计采购公告.pdf |
2024-03-15
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