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仲恺公用事业办智慧协同办公平台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信息 | |||||||||||||||||||||||||||||||||||||||||||||||||||||||||||||||||||||||||||||||||||||||||||||||||||||||||||||||||||||||||||||||||||||||||
询价公告名称: | 2023年仲恺公用事业办智慧协同办公平台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创建时间: | 2023-02-20 09:13:50 | 报价剩余时间 | 3天8小时2分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2-21 00:0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2-23 17:30:00 | 询价方式: | 公开询价 | ||||||||||||||||||||||||||||||||||||||||||||||||||||||||||||||||||||||||||||||||||||||||||||||||||||||||||||||||||||||||||||||||||||
终止: | 否 | ||||||||||||||||||||||||||||||||||||||||||||||||||||||||||||||||||||||||||||||||||||||||||||||||||||||||||||||||||||||||||||||||||||||||
询价内容说明: | 2023年仲恺公用事业办智慧协同办公平台升级改造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仲恺高新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公用事业办的办公智能化管理水平,本期项目拟建设平台实现协同办公、人事请休假管理、用车管理等方面的功能扩充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8万】元人民币/计算方法,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供应商【2022年】(如尚未完成或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XX年度】财务报表的,按照上一年度计取)不得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的相关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20】万元及以上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项目团队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要求【1】人及以上,要求具备【/】资格。 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等材料,同类项目经验年限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体现。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供应商应在【本省不少于1个(含)地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含)】。如供应商在【本省或地市】尚未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或服务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供应商应承诺如本项目中选,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且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以上条款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2.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应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产品资格要求】 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应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必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具体设备目录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https://jwxk.miit.gov.cn/)的“进网指南”模块查询,如遇不确定设备,可通过“公众参与”模块进行咨询;证书真伪、有效性可通过“网上服务”模块进行“证书查询”]/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应答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应答产品【或参选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应答产品/参选同类产品近3年(2020年-2022年)曾参加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曾在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中中标;】[本条款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下适用,而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形不适用] 【应答产品/参选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网络中有不少于XX年的应用/有不少于/个(含)的应用案例;】 【应答产品/参选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应有不少于XX年的供货经验;】 【应答产品/参选同类产品近3年(2020年-2022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20万元(含)人民币】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应答产品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代理商参加询价应答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 23 】年【 2 】月【23 】日【 17 】时【 30】分,递交地点为【 仲恺大道285号中国电信 】。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供应商注册 【用于传统纸质采购文件,电子采购文件时删除此段]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A1]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仲恺高新区 分公司 地 址: 仲恺大道28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13377522005@189.cn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 户 名: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13377522005@189.cn 】[仅适用于传统纸质询价]】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仲恺高新区 】分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 政企客户部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
询价物资信息
物料名称 | 物料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名称 | 采购数量 | 备注 |
ICT技术服务 | -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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