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峰街道工业园区屋顶光伏项目(孵化园二期) 招标公告
金额
511.8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2021a078
预算金额511.81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建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华素珠0578-82857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SC2021A078

一、 遂昌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云峰街道工业园区屋顶光伏项目(孵化园二期)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项目代码(赋码):2106-331123-04-01-6050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遂昌县云峰街道洋浩工业园区;

2.建设规模:本工程租赁厂房屋顶面积约20000平方米,用于建设光伏发电站项目采用“自发自用、 余电上网”运营模式,系统采用分块发电分散低压并网方式。光伏组件采用单晶硅550Wp,容量1034.55kWp全部采用固定式光伏支架,光伏组件沿支架布置,接入组串式逆变器,输出0.38kV低压交流电接入原低压配电室并网,共计9个380V并网点

3.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且并网发电

5.招标控制价:511.8119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近三月(指2021年4月、2021年5月、2021年6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

5.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1年7月 9 日起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招标文件下载”处下载。

七、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遂昌设立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并按遂建设[2018]23号及丽水市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4、工程投标报价采用擎洲软件格式和excel格式拷入u盘中,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u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5.投标函空格处必须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外),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八、善意提醒:

1.疫情期间,签到时,须统一实行“一码一测一口罩”制度,人体温显示37.2℃以下,与人之间保持间隔一米以上距离,各投标人请自觉遵守。

2.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下项目保证金退还联系单”。

3.“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下项目保证金退还联系单”下载方式: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遂昌)——下载园地——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填写联系单时,应按保证金缴纳情况在“投标单位填写区域”内填写,所填写的内容应详实。

招标人:遂昌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妙高街道君子路376号13楼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70号

联系人:戴建武 联系人:华素珠

电 话:13857042180电 话:0578-8285797

备案单位: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本公告发出时间:2021年7月 9日

附件:
【发布稿】云峰街道工业园区屋顶光伏项目(孵化园二期)招标文件.doc
【图纸】云峰街道工业园区屋顶光伏项目(孵化园二期).zip
竣工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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