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岚皋县公安局现场勘查取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39.3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zb-2023--lg067
预算金额39.38万元
招标公司岚皋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工1829184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现场勘查取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1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B-2023--LG067
项目名称:现场勘查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3,8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公安局现场勘查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3,8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3,8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现场勘查取证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93,880.00
393,8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公安局现场勘查取证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公安局现场勘查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或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1日 至 2023年06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
(1)报名企业需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在下载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御公馆2号楼1单元1603室进行投标确认。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岚皋县公安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罗景坪社区
联系方式:0915-2522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御公馆2号楼1单元1603室
联系方式:1829184652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18291846525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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