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五津街道办事处五津街道城中村改造岷江加油站、岷江租赁厂地块拆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182024000223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028-8252538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晋028-8776523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五津街道城中村改造岷江加油站、岷江租赁厂地块拆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8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82024000223

项目名称:五津街道城中村改造岷江加油站、岷江租赁厂地块拆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若投标人不属于小微企业,须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投标,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家数不得超过2家),分包意向协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合同金额应达到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接受分包合同的供应商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接受分包的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接受分包的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②因系统格式固化原因,本项目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的描述及评审标准要求,以本条规定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1824210200003246[2024]00699;采购预算:300万元;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520054。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武阳西路163号。
3.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五津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津区五津西路83号

联系方式:028-82525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2栋2层201号

联系方式:028-87765239或8776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晋

电话:028-87765239或87766602转8803

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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