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静海引江供水工程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报告、土地质量评估报告、土壤污染情况监测报告(项目编号:JHYJTDFKPGWRJC/HT-2023-04-25)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6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yjtdfkpgwrjc/ht-2023-04-25
预算金额6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珍珍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静海引江供水工程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报告、土地质量评估报告、土壤污染情况监测报告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YJTDFKPGWRJC/HT-2023-04-25
项目名称: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静海引江供水工程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报告、土地质量评估报告、土壤污染情况监测报告
预算金额:66万元
最高限价:6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
(万元)

最高限额
(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6

6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静海引江供水工程途经武清、静海、西青三区,管线工程总长48公里。为满足规划审批要求,现需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报告、土地质量评估报告、土壤污染情况监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甲方通知起21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成果文件满足审批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3年5月16日10时30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zz12.15.22.5@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售价:人民币3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系方式:022-58792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022-23266688转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珍珍
电话:15510813359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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