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2023年第四季度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就2023年第四季度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2023年第四季度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三、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00元)。
(注: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需提供响应《采购需求》中各类物品的品牌、型号、货期、价格及售后服务等信息。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各类物品的品牌、型号、货期及售后服务;
4.项目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 techdepart@163.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梁工,020-83521296。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采购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89305217。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2023年第四季度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需求说明书.doc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2023年11月7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2023年第四季度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三、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00元)。
(注: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需提供响应《采购需求》中各类物品的品牌、型号、货期、价格及售后服务等信息。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各类物品的品牌、型号、货期及售后服务;
4.项目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 techdepart@163.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梁工,020-83521296。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采购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89305217。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2023年第四季度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需求说明书.doc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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