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单一来源公示]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关于内炉渣倾倒事件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项目的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3/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809567067399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内炉渣倾倒事件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内炉渣倾倒事件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项目 | 1 | 450000 | 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有大量来自余杭区中泰九峰公司(垃圾发电厂)的炉渣被陆续运入我县新安镇桂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堆放。截止6月底厂区内的炉渣数量约2万吨,无防雨防风防渗等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由于缺少环境污染损害检定评估,公安部门一直无法立案,无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因此,为深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需对该事件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院是我省唯一一家由环保部推荐的能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的机构,因此我大队决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对浙江桂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内炉渣倾倒事件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桂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德清县新安镇勾里村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572-8070107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德清县财政局
联系人: 周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2-807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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