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湾实德地块配套中学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7831.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大连湾实德地块配套中学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3489 | 工程名称 | 大连湾实德地块配套中学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3489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湾实德地块配套中学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正泉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1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 建设地点 | 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宋家小学原址,振连路北侧,致远路西侧,佳宝路南侧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名成广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杨志敏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151777577 | 78319076.760000元 | 319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97.1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名成广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统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星沣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杨志敏 | 文礼 | 王丹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151777577 | 辽2212022202301593 | 辽2212022202207425 | |||||||||||||
投标报价 | 78319076.760000元 | 78365320.790000元 | 78204336.450000元 | |||||||||||||
工程工期 | 319日历天 | 319日历天 | 319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评审得分 | 97.12 | 95.76 | 91.98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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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名成广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统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星沣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入围失败 | |||||||||||||||
河北天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入围失败 | |||||||||||||||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入围失败 | |||||||||||||||
大连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的; | |||||||||||||||
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入围失败 | |||||||||||||||
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入围失败 | |||||||||||||||
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入围失败 |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入围失败 | |||||||||||||||
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入围失败 | |||||||||||||||
中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其他;入围失败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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