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二公局三公司杭浦高速南北湖改建TJ01标钢结构大棚公开询价方式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a0000003576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栋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欢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035765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杭浦高速南北湖改建TJ01标项目钢结构大棚采购询价函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中交二公局杭浦高速南北湖改建工程TJ1标项目所需钢结构大棚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6月5日15:00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暂估  数量
施工            时间段
需求  项目
项目地址
备注
1
料仓大棚
85*15
平方
1260
2024年05月
杭浦高速南北湖改建TJ01标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鸟船港施工点
 
2
梁场钢筋加工厂
60*24
平方
1440
3
石灰消解大棚
98*25
平方
2450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钢结构大棚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
彩钢大棚与活动板房设计要求:符合《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及其它相关标准。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中各城市数据10年标准(具体城市需按项目所在地执行)。具体项目设计后应由第三方出具正式的设计计算书(需满足项目所在地10年一遇标准)。
一、钢筋大棚:
1、结构形式描述:全H型钢钢筋大棚(立柱为H型钢、横梁为H型钢人字架),宽度应与22.5米跨度、10吨的桁吊(4台)配套(实际情况下按各项目需求配套跨度为22.5米桁吊,如需配置更高跨度的桁吊,除正常搭设增加面积产生的费用外,需求方不额外增加其他费用),钢结构大棚长度220米,立柱高度不高于12米,间距6米,承载横梁顶面距离地面高度为9米,顶面檩条间距不大于1.3米,围挡C型钢纵向间距不大于1.5米。钢筋大棚标准化窗户(2000*3000mm,实际按各项目需求标准配置)按照钢筋大棚侧挡单价计算费用,钢筋大棚推拉门(大门高5*宽6米,实际按各项目需求标准配置)或者卷帘门也按照钢筋大棚侧挡单价计算费用。
2、主框架最低标准要求:①钢柱:H450*200*9*14(Q355);②钢梁:H700*350*175*10(Q355);③桁车梁:H496*199*9*14(Q355);④侧檩条:C140*50*20*2.0mm(镀锌)、顶檩条:C180*50*20*2.0mm(镀锌);⑤板材为0.3mm彩板(保证1.5年无明显褪色)。
3、主立柱与顶棚拱梁及预埋基础间、顶梁对接之间及檩条连接,均需采用螺栓连接,不得焊接,单侧坡度的梁不得再分解,只在两坡度交汇的正中心用处用螺栓连接,主构件的拼接采用10.9级承压型高强度螺栓,其它为普通螺栓,连接接触表面的处理采用喷砂后生赤锈:抗滑系数0.45,角焊缝最小厚度为6mm,一律满焊,对接焊缝的焊缝质量不低于一级。卖方将成品梁运送至甲方现场进行安装,买方不提供在现场制造的场地。
4、钢筋加工厂侧墙主立柱加固必须采用刚性剪力撑结构,采用∠125×125×12mm的角钢和扶手步梯交叉斜拉支撑,焊接在主立柱上,可用于桁吊设备检修,如图所示。
              
侧墙剪力撑示意图
5、主立柱牛腿结构如图所示(牛腿上部的立柱不得减小尺寸)。
       
                         轨道、牛腿及承载梁
6、 外封围挡:钢筋加工厂侧面需设置窗户和通风百叶窗,玻璃窗设置位置窗的底面离地面1.5米,窗户尺寸:2m×3m,数量:每两个主立柱中间设置一个窗户,在承载横梁上方0.2米位置,设置百叶窗,长度为通长,高度1米;此外,窗户正中顶部到百叶窗下方设置一块0.9米宽阳光瓦,如图所示。
 
内侧墙窗户和百叶窗设置示意图
 
2、暂定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5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中交二公局南北湖互通TJ1项目施工现场。
4、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且有生产能力提供招标物资及服务的制造商,投标钢结构大棚需具备钢结构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投标人须提供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资料,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所提供产品需符合《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及其它相关标准。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3)履约信用及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履约良好的证明资料和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垫付资金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无效询价处理。
(5)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6、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售后服务承诺,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以及采购方和业主相关要求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质保书真实有效。
7、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货物说明一览表,规格技术参数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相应供应商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检验报告、本询价文件及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履约担保方式: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需提供履约担保合同额8%,转账支付,或提供相应金额的银行保函
9、对账签认方式:钢结构大棚完工后对账,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10、结算支付方式:结算后60日内付款
⑴支付条款:无质量保证金。
⑵支付方式:以现金转账和承兑汇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支付。采用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支付的,支付比例控制在总货款的50%以内,乙方若需提前贴现的,产生的贴息费由已方承担,按照实际发生的贴息费计算。
(3)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11、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12、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3、询价响应报价要求:询价响应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装卸、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税收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14、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15、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
16、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检验资料。
三、质量标准
1. 总则
1.1、本次招标所描述的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1.2、报价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及有关施工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务工作。
1.3、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1.4、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1.5、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
2. 采购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满足甲方业主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3.检验与验收
3.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3.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3.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3.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3.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3.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3.7验收标准:甲方现场验收。
3.8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4. 质量保证
4.1、确保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
要求。
4.2、材料要求:目视无明显缺陷,质量缺陷、包装缺陷及其他颜色等基本条件与验收标准一致,国家或行业标准允许偏差视为满足要求。
4.3、质量保证期为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5.出厂试验检测
5.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5.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四、验收标准
1、检验与验收
1.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1.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1.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1.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1.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1.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7、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五、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
1、此次采购询价为本批货物的首次采购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不符合采购人预期值,采购人可发起第二轮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符合采购人的预期值,双方将建立合作关系。
2、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如下(但不限于下列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满足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杭浦高速南北湖改建TJ01标项目的需求。
          联系人:王栋
                                                      电话:13259928927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2号企业壹号公园19号楼
联系人:杨欢
联系电话:029-88325201(分机号3111)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8325201(分机号3603)
举报邮箱:eacjw@126.com
                                                           2024年5月29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厂房
1260
平方米
2
厂房
1440
平方米
3
厂房
245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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