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面向绿色交通的自适应声波干涉声屏障智能降噪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JSZC-320100-JTZX-C2024-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0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TZX-C2024-0015
项目名称:面向绿色交通的自适应声波干涉声屏障智能降噪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7.1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7.1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26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江宁区段)起点在区界处接雨花台区段,沿现状宁丹公路,改造利用老路至陶吴北,随后另辟新线避开陶吴和横溪集镇,在横溪南接回现状宁丹公路,下穿沪武(常合)高速公路后沿老路向南,止于丹阳附近的苏皖省界,顺接安徽省规划446省道,江宁区段里程长度33.303km。
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312国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自南京栖霞区与镇江句容市交界处,接拟建312国道镇江句容段,向西与规划七乡河过江通道南接线、仙麒大道(城市三环路)交叉,接312国道、346国道南京龙潭港至绕越高速公路段,路线全长约 1.998 公里。
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位于机场高速与正方大道交叉处,交叉桩号为K14+771.264,本互通改造采用苜蓿叶+双定向匝道形式原位改扩建,同时对正方大道(将军大道-苏源大道段,含将军大道、苏源大道平交口)约 2km 路段改扩建,并在正方大道(将军大道至苏源大道段)南侧设置独立的人非系统,解决正方大道东西向的人非通行需求。
G328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为仪征市与南京市交界处,接G328仪征段改扩建项目终点,起点桩号为K0+000;根据工可调整报告批复,主路设计终点位于G328跨线桥东桥头,辅道设计终点位于G328环交,桩号为K16+528.206,路线全长16.528km。
本项目旨在对面向绿色交通的自适应声波干涉声屏障智能降噪技术展开研究,通过对城市快速路降噪新技术应用展开调研,进行自适应声波干涉声屏障降噪单元设计与优化,以及声屏障结构设计研究与方案优化。进而结合自适应声波干涉声屏障实现降噪效果智慧监测与展示并开展自适应声波干涉降噪声屏障应用示范与综合降噪性能测试。
主要研究的内容如下:
(1)基于城市快速路降噪新技术应用综合调研,开展自适应声波干涉声屏障降噪单元设计与优化的研究试验;
(2)自适应声波干涉声屏障结构设计与方案优化研究试验;
(3)自适应声波干涉声屏障降噪效果智慧监测与展示研究试验;
(4)自适应声波干涉降噪声屏障应用示范与综合降噪性能测试。
提交成果要求:
(1)《城市快速路自适应声波干涉降噪声屏障设计与研究报告》:1套(包括:方案设计、制作图、实验室与工厂测试报告等);
(2)《城市快速路自适应声波干涉降噪声屏障应用试验设计与验收报告》:1套(包括:目标试验路段施工图、试验路段现场测试报告等);
(3)《城市快速路自适应声波干涉降噪声屏障综合降噪应用研究报告》:1套(课题研究、设计与试验全过程内容报告);
(4)《城市快速路降噪效果智慧监测与展示模块》:1套;
(5)自适应声波干涉降噪声屏障工厂试验验证样品:1套(6延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课题工作大纲编制及调研报告;12个月内完成《面向绿色交通的自适应声波干涉声屏障智能降噪技术研究与应用》课题成果的中间报告;24个月内完成《面向绿色交通的自适应声波干涉声屏障智能降噪技术研究与应用》课题成果的最终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0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1-0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6幢6楼公司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21〕34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信用承诺”规定注册并在线打印带可查询二维码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第六章“资格条件响应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6.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7.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2)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随响应文件一并上传苏采云系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双拜巷169号
联系人:李云兵
联系电话:13770843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06幢6楼
联系人:成伟铭
联系电话:025-87715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伟铭
电话:025-8771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