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551.5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ly23hw018-01
预算金额1551.56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0991-262301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德林0991-31939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Y23HW018-0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515640
最高限价(元):12032280,1980000,150336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标项一: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FDC-HRZE
数量:205680
预算金额(元):120322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FDC-HRZE的采购。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标项二:异福片FDC-HR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异福片FDC-HR的采购。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标项三:异福胶囊FDC-HR
数量:41760
预算金额(元):150336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异福胶囊FDC-HR的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
【标项1、2、3】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碱泉一街380号
联系方式:0991-262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
联系方式:0991-3193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德林
电 话:0991-3193958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总)5月5日 .pdf
416.8K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Y23HW018-0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515640
最高限价(元):12032280,1980000,150336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标项一: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FDC-HRZE
数量:205680
预算金额(元):120322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FDC-HRZE的采购。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标项二:异福片FDC-HR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异福片FDC-HR的采购。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标项三:异福胶囊FDC-HR
数量:41760
预算金额(元):150336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异福胶囊FDC-HR的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
【标项1、2、3】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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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碱泉一街380号
联系方式:0991-262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
联系方式:0991-3193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德林
电 话:0991-3193958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总)5月5日 .pdf
416.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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