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福镇柴巷路两座危桥改造工程
金额
44.2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29万元
招标联系人莫尔杰0512-669515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光福镇柴巷路两座危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府巷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光福镇柴巷路两座危桥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光福镇柴巷路两座危桥改造工程
二、预算: 肆拾肆万贰仟玖佰叁拾壹元贰角玖分(¥:442931.29)
三、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08月10日-2024年10月08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及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吴住建[2018]183号文)中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在度假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生过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2、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3、因拖欠建筑工程工资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4、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5、恶意欠薪或讨薪被通报的;
6、因违法、违规被见着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三次(含)以上的;
7、因违法、违规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8、为按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被主管部门查实二次以上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预算等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现金300元,开标时缴纳,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5日15:00递交至光福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光福镇财政所旁);
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15:00;地点同上
3、要求提供的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
七、备注
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预算价442931.29元,设定发包价下浮率为9%,此下浮率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发包价为403067.47元。未按此价格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技术标标书无需编制,商务标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需编制。
3、入围办法:投标单位如超过三家,全部入围;如少于三家的则重新公告。
4、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捌仟捌佰元整(以总投资额的2%计算,以银行本票或汇票的形式缴纳,不接受本票或汇票以外的任何形式,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在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视为资审不通过。
帐户名: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32250199759100001169
5、开标时需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近3个月(2024年4月-6月))。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1308室
联系人:郑冬   联系电话:0512-67215357   传真:0512-67210253
2、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府巷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莫尔杰       联系电话:0512-66951539
九、公告期:2024年07月17日起至2024年07月25日
十、其它:
1、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2、本工程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光福镇柴巷路两座危桥改造工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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