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批量转让不良资产债权评估服务商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hyhx-202307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磊0431-851160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批量转让不良资产债权评估服务商项目
(招标编号:JLHYHX-202307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批量转让不良资产债权评估服务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
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批量转让不良资产债权评估服务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批量转让不良资产债权评估服务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
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资
质,能够开展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或能够对债权评估);
(6)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并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
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均不
为负数,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
良好的承诺书);
(7)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
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9)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 号
东皇大厦6楼(从南北商务酒店进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 号
东皇大厦6楼(从南北商务酒店进入))
七、其他
招标公告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
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批量转让不良资产债权评估服务商项目
2.招标编号:JLHYHX-2023076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4.招标人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9559号
5.预估金额:60万元(3年)。
6.服务期:集中采购结果正式文件下发之日起3年(服务协议1年1签)
7.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0.2)(折扣系数不得超过02
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
9.本次招标内容为批量转让不良资产债权评估服务: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是省内各二级分行,
使用范围是省行(适用范围指使用本项目结果与入围供应商签署合同或下单付款的机构范
围,使用范围指使用本项目采购标的机构范围,可不直接签署合同或付款)。
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
10.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对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和服务部分和价格进行评审,并综合
打分,按照得分顺序确定最终的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批量转让不良资产债权评估服务商
项目中标(入围)供应商。
(2)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提供入围项目相关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
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
1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
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0 1
(5)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资
质,能够开展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或能够对债权评估);
(6)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并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
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均不
为负数,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
良好的承诺书);
(7)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
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9)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 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
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地点、方式:以汇款形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投标
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987440557@qq.com,邮件主题注明
“ 招标编号文件购买”:
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
电话及邮箱);
③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④须提供汇款单复印件,且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包号。
(4)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
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
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
代理机构会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
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 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987440557@qq.com.
1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
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0月10日09时30分前递交至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 3300 号东皇大厦6楼(从南北商务酒店进入))。迟到
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第一阶段开标仪式于2023年10月10日09
时30分在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 3300 号东皇大
厦6楼(从南北商务酒店进入))举行。
15.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 3268号东皇大厦6楼
联系人:张磊
联系方式:0431-85116007
收款人全称: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账 号:4200223219200243636
行号:1022410001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9559号
联系人://
电 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 3300 号东皇大厦6楼
联系人: 张磊
电 话: 0431-8511600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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