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厦门市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政府采购合同
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暂住登记及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申请审核办理情况查询居住证地址变更审核居住证到期签注审核出租房备案地址信息查询居住证办理小工具上传制证照片功能软件集群开发及监控功能过渡性版本迭代居住业务模块滚动信息展现在线办理个人信息登记申请提交办理进度查询重新申请证件签发实体证领取申请功能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的小工具居住证服务平台用户初筛用户受理情况查询居住信息登记居住证办理审核情况查询高拍仪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请后台审核居住证办理情况统计暂住登记审核人工审核暂住登记专项审核系统自动审核系统预审核多种审核手段居住证办理专项审核居住申请专项审核提供单位申报审核申请人历史记录查询复核制证照片暂住登记地址变更审核居住证受理查询提供对居住证受理情况的查询功能统计分析办理日志系统操作日志系统管理专用桌面工具帮助中心制证照片上传功能外部系统对接开发互联网区安全服务对接单点登录接口实名认证接口信息推送接口公安网在逃比对服务接口户籍人口查询接口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信息接口居住证受理信息接口制证状态查询接口出租屋备案信息暂住证数据人脸识别接口资源库同步接口制证照片比对接口EMS快递接口政务网房屋产权信息市民卡系统对接提供市民卡系统查询居住证办理情况接口跳转居住证移动端办理业务系统配合改造治安管理系统改造云资源及服务云主机操作系统云硬盘Oracle数据库MySQL版本Redis缓存应用增值服务负载均衡器数字证书服务网页防篡改基础安全服务服务器漏洞检测配置核查检测防黑客攻击云现场实施服务驻场集成云运维原厂高级技术支持迁移平台集成扩容基础云平台云计算平台计算虚拟化支持主流X86服务器网络虚拟化分布式存储SAN存储占用虚拟机存储卷TCP/HTTP/HTTPS等协议应用负载集群应用管理业务可视化界面应用系统应用版本号部署架构应用组件关联关系访问端口应用负责人进程监控多资源调度策略服务器集群虚拟化集群容器集群对象存储虚拟存储设备虚拟防火墙虚拟IPS云服务自助平台云资源使用与管理监控云平台资源集中管理资源集中化统一管理物理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网络设备IP网段自动发现主动修改通过CMDB配置管理各数据记录安装维护各IT设备/系统之间的物理和逻辑关系支持通过CMDB配置资源间的关系IP管理系统IP分配回收网络规划网络地址的分配大屏展示功能统一监控告警云资源监控资源容量云服务运行状态监控实时告警设备统计应用统计平台操作日志的统一采集和展现智能用电管理系统空调系统空调设备故障应急处理能力智能空调管理环境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手持式气体灭火设备机房内配备手动或自动气体灭火设备系统软件微信版系统建设搭建系统安装系统集成测试培训服务研究开发计划运维服务系统异常处理维修保养用户现场培训产品概念系统维护基本操作窗口审核人员的培训业务培训功能培训实施环境相关资料各种建设需求软件设计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计划书项目需求调研工作进度安排项目组成人员研究开发成果软件系统系统说明文件技术手册开发文档资料管理维护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移动存储设备器材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技术研究人力资源工作协调
金额
527.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00]gwcg[gk]2017042
预算金额52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伊丹丹0592-2262277
公告正文
厦门市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350200]GWCG[GK]2017042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8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公安局(科技通信处)

乙方厦门畅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GWCG[GK]2017042厦门市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5278000 厦门畅享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定制)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两年的免费维护期
合计: 5278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贰拾柒万捌仟元整(¥527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平台软件开发: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完成“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PC版”、“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微信版”、“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请后台审核”的上线运行,90天内完成全部系统建设,验收后进入为期2年的维护期;配套的云资源及服务搭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搭建完成并交付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厦门市公安局科技通信处

4.3交付条件:系统验收通过。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技术目标:根据不同角色的不同需求分别在公安网、政务网、互联网搭建,实现申请人网上申报(包括PC端、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公安网审核、公安网审批等全业务流程。充分利用厦门市公共服务部门信息系统业务协同支撑平台实现与各部门信息共享,减少申请人填报信息,实现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自动比对、验证,加快审核进度。 5.2技术方法和路线:网上申报PC端和微信公众号通过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与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以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作为互联网公众的访问入口;并利用厦门市公共服务部门信息系统业务协同支撑平台实现与各部门信息共享。 5.3技术内容: (一)平台软件开发: (1)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PC版 1) 首页:在互联网提供居住证服务平台首页功能。 2) 用户初筛:用户在进入暂住登记页面时,系统获取i厦门的用户个人信息,对用户进行初步的筛选。对用户的认证情况、户籍情况、年龄是否满足情况进行筛选。 3) 用户受理情况查询:在申请人选择办理业务类型时,系统会先核查是否已有办理过相应业务,如已在他处办理过,提示不能重复办理。 4)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办理:提供信息登记(包括信息登记前的业务选择、个人信息登记、居住信息登记、就业/就读信息登记等)、申请提交、办理进度查询(包括暂住登记审核情况查询、居住证办理审核情况查询)、重新申请、证件签发、实体证领取申请功能。 5) 单位申报:提供单位申报功能,申请单位可在网上申请代办资格或集体办理资格,提供网上开户注册申请、单位账号激活、暂住登记或居住证申请、办理情况查询、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账号注销申请等流程模块。提供系统批量导入功能,并可随时查看办理情况。 6) 暂住登记地址变更:申请人已办理过暂住登记,因暂住地址变动的,支持通过i厦门申请暂住登记地址变更。 7) 居住证地址变更:申请人已办理过居住证,因暂住地址变动的,支持通过i厦门申请居住证地址变更。 8) 居住证到期签注:申请人已办理过居住证的,在签发满1年之日起的前30天内,可办理居住证签注。 9) 出租房备案地址信息查询:申请人通过输入暂(居)住详细地址,支持查询该地址的备案情况,具体显示的信息做加密处理。 10) 用户中心:包括我的申请、申请历史、我的证件功能。 11) 用户帮助:包括首页帮助、帮助中心、动态帮助功能。 12) 居住证办理小工具:为申请人提供查询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的小工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类型,小工具会告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13) 上传制证照片功能:当系统调用申请人的二代身份证分辨率较低时,支持申请人重新上传制证照片,系统可通过调用人像比对接口进行比对,比对通过需转人工审核申请信息。 14) 软件集群开发及监控功能:提供软件集群开发及监控功能。 15) 过渡性版本迭代:根据省厅要求,系统需根据临时过渡性政策和正式政策提供两个版本的功能迭代,申请人从上传的证明文件类型及填写的相关资料需做相应的变更。 (2)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微信版 1) 首页:基于i厦门微信公众号提供居住业务模块,包括滚动信息展现、在线办理模块入口、热门文章。 2) 用户初筛:用户在进入暂住登记页面时,系统获取i厦门的用户个人信息,对用户进行初步的筛选。 3) 用户受理情况查询:在申请人选择办理业务类型时,系统会先核查是否已有办理过相应业务,如已在他处办理过,提示不能重复办理。 4)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办理:提供信息登记(包括信息登记前的办理须知、条件选择、信息登记等)、申请提交、办理进度查询(包括暂住登记审核情况查询、居住证办理审核情况查询)、重新申请、证件签发、实体证领取申请功能。 5) 暂住登记地址变更:申请人已办理过暂住登记,因暂住地址变动的,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暂住登记地址变更。 6) 居住证地址变更:申请人已办理过居住证,因暂住地址变动的,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居住证地址变更。 7) 居住证到期签注:申请人已办理过居住证的,在签发满1年之日起的前30天内,可办理居住证签注。 8) 出租房备案地址信息查询:申请人通过输入暂(居)住详细地址,支持查询该地址的备案情况。 9) 用户中心:包括我的申请、申请历史、我的证件功能。 10) 用户帮助:包括首页帮助、帮助中心功能。 11) 居住证办理小工具:为申请人提供查询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的小工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类型,小工具会告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12) 上传制证照片功能:当系统调用申请人的二代身份证分辨率较低时,支持申请人重新上传制证照片,系统可通过调用人像比对接口进行比对,比对通过需转人工审核申请信息。当派出所复核申请人的制证照片不通过时,支持申请人重新上传制证照片,系统可通过调用人像比对接口进行比对,比对通过需转人工复核制证照片。 13) 过渡性版本迭代:根据省厅要求,系统根据临时过渡性政策和正式政策有两个版本大的功能迭代,申请人从上传的证明文件类型及填写的相关资料需做相应的变更。 (3)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市局自助终端版 1) 首页:基于市局自助终端硬件规格提供居住证服务平台首页功能。 2) 用户初筛:支持自助终端通过读取用户身份证信息,对用户进行初步的筛选。 3) 用户受理情况查询:在申请人选择办理业务类型时,系统会先核查是否已有办理过相应业务,如已在他处办理过,提示不能重复办理。 4)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办理:提供信息登记(包括信息登记前的业务选择、个人信息登记、居住信息登记、就业/就读信息登记等。所有需提交证明材料,通过对接高拍仪进行扫描上传)、申请提交、办理进度查询(包括暂住登记审核情况查询、居住证办理审核情况查询)、重新申请、证件签发、实体证领取申请功能。 5) 过渡性版本迭代:根据省厅要求,系统根据临时过渡性政策和正式政策两个版本的功能迭代,申请人从上传的证明文件类型及填写的相关资料需做相应的变更。 (4)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集美自助终端版 1) 首页:基于集美自助终端硬件规格上提供居住证服务平台首页功能。 2) 用户初筛:支持自助终端通过读取用户身份证信息,对用户进行初步的筛选。 3) 用户受理情况查询:在申请人选择办理业务类型时,系统会先核查是否已有办理过相应业务,如已在他处办理过,提示不能重复办理。 4)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办理:提供信息登记(包括信息登记前的业务选择、个人信息登记、居住信息登记、就业/就读信息登记等。所有需提交证明材料,通过对接高拍仪进行扫描上传)、申请提交、办理进度查询、重新申请(包括暂住登记审核情况查询、居住证办理审核情况查询)、证件签发、实体证领取申请功能。 5) 过渡性版本迭代:根据省厅要求,系统根据临时过渡性政策和正式政策有两个版本大的功能迭代,申请人从上传的证明文件类型及填写的相关资料需做相应的变更。 (5)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请后台审核 1) 管理首页:提供本辖区范围居住证办理基本情况的信息统计功能,不同层级的工作人员可查看到不同状态下统计信息。要求包括居住证登记信息情况统计、居住证办理情况统计、暂住登记满6个月申请居住证办理的情况统计、上报分局的数据统计信息。 2) 暂住登记审核:按不同条件查询暂住登记审核情况,查询结果支持以列表形式进行展现,可点击查看详细信息并进行审核,可按照不同的情况提供系统自动审核、系统预审核、人工审核等多种审核手段。 3) 暂住登记专项审核:为工作人员提供暂住登记专项审核。并可在对应的页面上查看具体专项的政策说明。 4) 居住证办理审核:提供居住证办理审核功能,可按多种条件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支持以列表形式进行展现,可点击查看人员的具体信息,可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提供居住证办理审核功能。可按照不同的情况提供系统自动审核、系统预审核、人工审核等多种审核手段。 5) 居住证办理专项审核:为工作人员提供居住申请专项审核。并可在对应的页面上查看具体专项的政策说明。 6) 单位申报审核:提供单位申报审核功能。 7) 申请人历史记录查询:工作人员可查看权限范围内的每个申请人的历史申请记录及申请的详细信息。 8) 复核制证照片功能:为了保证二代证照片可用于制证,居住证申请审核通过后,都将进入制证照片复核流程,只有复核通过后才上报至分局进行审批。 9) 分局审批签发证件:分局可对辖区范围内的申请人进行审批,支持多条件查询,查询结果支持以列表形式进行展现,分局工作人员可对申请人进行批量处理,也可进行单个处理。支持退回给派出所进行复核。 10) 暂住登记地址变更审核:工作人员可对申请人提交的暂住登记地址变更申请进行审核。 11) 居住证地址变更审核:工作人员可对申请人提交的居住证地址变更申请进行审核。 12) 居住证到期签注审核:申请人已办理过居住证的,在签发满1年之日起的前30天内,可办理居住证签注,工作人员对居住证到期签注申请进行审核。 13) 居住证受理查询:提供对居住证受理情况的查询功能,支持按不同签发单位进行查询。 14) 统计分析:提供市局、分局、派出所等不同层级的统计报表。包括业务量统计分析、不通过原因统计分析。 15) 办理日志:记录每个申请者的办理的各个时间点,要求提供申请人全部过程查询。 16) 系统操作日志:每个用户在系统的所有操作都做记录,并提供多种条件搜索功能。 17) 系统管理:提供系统基本配置(短信通知、审核不通过原因配置)、用户权限管理(要求支持PKI登录功能)等管理功能。 18) 专用桌面工具:提供专业工作桌面客户端软件,方便后台审核人员操作。 19) 帮助中心:为审核人员提供帮助文档下载、常见问题归整,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反馈功能。 20) 登记人数预警功能:提供人员密集度提醒功能与登记人数预警功能。 21) 异常数据:系统审核数据前将申请人与全国在逃人员做比对,若必中将该申请人信息记录在异常数据列表,并提醒审核人线下报警,报警后可对该记录做标记。 22) 制证照片上传功能:当系统调用申请人的二代身份证分辨率较低时,支持申请人重新上传制证照片,系统可通过调用人像比对接口进行比对,比对通过需转人工审核申请信息。当派出所复核申请人的制证照片不通过时,支持申请人重新上传制证照片,系统可通过调用人像比对接口进行比对,比对通过需转人工复核制证照片。 23) 过渡性版本迭代:根据省厅要求,系统根据临时过渡性政策和正式政策有两个版本大的功能迭代,审核端在人工审核页、系统自动审核通过、自动审核不通过的规则都要相应变更。 (6)外部系统对接开发 1) 互联网:对接单点登录接口、实名认证接口、信息推送接口。 2) 公安网:与公安部、省厅、市局接口进行对接。 公安部:对接全国人口请求服务接口、在逃比对服务接口。 省厅:福建省户籍人口查询接口、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信息接口、居住证受理信息接口、制证状态查询接口。 市局:出租屋备案信息、暂住证数据、人脸识别接口、居住证办理情况、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资源库同步接口、制证照片比对接口、EMS快递接口。 3) 政务网:政务外网中的就失业登记信息、社保参保信息、股东参股信息、法人信息。 政务内网(金宏网)的房屋产权信息。 4) 与市民卡系统对接:基于i厦门及市民卡完成单点对接的基础下,提供市民卡系统查询居住证办理情况接口及跳转居住证移动端办理业务接口。 (7)省厅系统配合改造 1) 省厅治安管理系统改造:省厅治安管理系统需根据居住证系统需要进行相关接口改造,以便实现省、市数据能够同步。 (二)配置云资源及服务,使用期限为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云资源及服务 ① 配置要求: 云主机和操作系统:四核16GB:2套、八核32GB:8套、十六核64GB:4套。 云硬盘:SSD及SAS盘100GB为单位 22份、1TB SATA盘6份。 数据库:MySQL 版本5.6(1200最大连接数/云主机配置CPU16核、内存64G):6套;缓存数据库:Redis 缓存(16GB,1200最大连接数/云主机配置CPU4核、内存16G):2套。 应用增值服务:负载均衡1套;数字证书服务2套;网页防篡改6套。 安全服务:基础安全服务(系统,服务器漏洞检测,服务器等配置核查检测)2套;互联网区安全服务(防黑客攻击、病毒爆发、木马/后门程序、脱库/入侵事件等):1套。 服务部分:云现场实施服务、驻场集成及云运维服务、原厂高级技术支持、原有Oracle数据库及所有数据库迁移上云服务、与现有平台集成扩容、实施及迁移过程中产生的需求变更。 ② 技术指标: 1)基础云平台 a、国产云计算平台软件,基于业界主流的开源云计算架构。OpenStack。 b、成熟度:云平台采用业界主流的开源虚拟化技术KVM;产品不仅能够帮助用户构建私有云,同时拥有公有云平台的运营经验。云平台可以同时管理私有云和公有云。 c、计算虚拟化:支持主流X86服务器统一纳管调度,无指定服务器品牌、型号。 d、网络虚拟化:提供完全基于软件实现的网络虚拟化功能,无须采购专有网络设备,无需绑定网络硬件,不使用有SDN功能的交换机;提供基于软硬件结合的网络虚拟化功能,可以屏蔽底层不同SDN控制器厂商的差异。 e、云计算功能:云平台可同时支持分布式存储和SAN存储,在创建虚拟机或存储卷时,用户可以选择是使用分布式存储还是SAN存储;负载均衡:提供完全基于软件的负载均衡器功能,同时支持TCP/HTTP/HTTPS等协议,构建高可用的应用负载集群,降低购买硬件设备的支出和管理复杂度;应用管理:提供业务可视化界面,快速查看当前云平台中部署的应用系统的情况,针对某一应用,还能查看该应用的所有相关信息,例如应用版本号、部署架构、占用虚拟机数量、应用组件关联关系、访问端口、应用负责人、进程监控、业务特性(在线用户数)监控等信息;多资源调度策略支持:云平台能够按照业务需要划分服务器集群,如虚拟化集群、容器集群、对象存储服务集群等,不同集群资源使用策略会有所不同。云平台在创建虚拟机资源时无需指定具体在哪台物理服务器中,而是由云平台可定制的策略设置自动将虚拟机调度到最合适的服务器集群上进行承载;云平台可支持计算节点动态扩展,当云平台资源不足时,新的物理服务器资源可自动识别,并加入到云平台资源池中,整个过程不会对原有服务造成影响;用户申请资源时,可在界面上选择公网带宽大小,支持公网带宽限速;云平台中无单独的共享存储设备(SAN和NAS)时,当虚拟机所在物理服务器发生故障时,能够自动在其它物理服务器重新启动虚拟机,以尽快恢复业务的运行。 f、云计算性能:在使用SAS盘前提下,虚拟存储设备4K顺序写IO吞吐至少达到120MB/秒。 g、安全性:安全资源池功能,提供针对租户的虚拟化安全产品,虚拟防火墙、虚拟WEB防护(WAF)、虚拟IPS等。 2)云服务自助平台 a、与基础云平台为同一品牌,能够实现与基础云平台的平稳对接。 b、云资源使用与管理:平台支持接入多个独立的云资源池,支持使用同一套自助门户操作不同地域的云平台的资源;支持异构云平台纳管,包含但不限于OpenStack、vCenter;组织架构和用户体系支持树状结构可视化展现,支持中文用户名体系;支持多租户,可以根据项目、角色、操作和数据范围组合定义用户权限。不同用户具有不同的平台界面视图和资源操作权限;支持多租户管理,用户可以查看账户收支明细,可按照时间、交易类型等进行筛选、查看交易详情。 3)监控云平台 a、与基础云平台为同一品 牌,能够实现与基础云平台的平稳对接。 b、资源集中管理:支持资源集中化统一管理,管理的范围包括:物理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虚拟机、存储卷、IP网段的管理;自动发现,支持云资产(虚拟机、存储、网络虚拟化资源)的主动识别、变更发现和主动修改;支持通过CMDB配置管理统一管理各数据记录,包括应用系统及其运行环境中所有IT设备/系统及其配置信息得到有效完整的记录和维护,各IT设备/系统之间的物理和逻辑关系;支持通过CMDB配置资源间的关系,支持通过CMDB自定义扩展属性及父子节点关系等,有利于资产属性的扩展及关系的完善记录;云平台自建IP管理系统,提供包括:全流程自动化的IP分配、回收,机房网络建设网络规划,网络地址的分配;提供定制化的大屏展示功能,动态展示云的资源及业务应用的统一监控告警情况,主要包括:云资源监控、资源容量、云服务运行状态监控、实时告警、设备统计、应用统计等; 支持平台操作日志的统一采集和展现;日志展现围绕资源的整个生命周期,体现资源的具体操作、操作时间、操作人、操作结果等信息。 c、拓扑视图:支持从数据中心物理位置为维度层层钻取查看各资源间的拓扑关系,如机房到机柜、机柜关联的设备(物理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等)、以及物理机上运行的虚拟机、虚拟机承载的业务系统。 ③ 机房空间: 云平台落地于厦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数据中心。 所提供机柜柜内可用空间48U,机柜内电源采用1+1双总线UPS系统供电,每个机架由两台不同UPS供电,每套UPS系统均配备独立的电池组,电池组能提供60分钟的不间断供电。具备智能用电管理系统,能实时、准确有效地对动环系统进行监控 所提供机房空调系统采取N+1(N=5)冗余备份方式设置,无单点故障。具备空调设备故障应急处理能力,有专业的空调维护队伍。 具备智能空调管理及环境监控系统,根据制冷量的需求,适时调整空调系统,对机房温湿度有监控措施和记录。 所提供机房整体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配备自动气体灭火系统及手持式气体灭火设备,实现托管区域全覆盖,采用的气体环保、无毒、无粉尘、对人体无伤害,最大程度保证人员与设备的安全。 机房内配备手动或自动气体灭火设备。 配置温度感应系统和烟雾报警系统,及时侦测火灾及其他隐患,赢得处理时间,降低火灾危害。 全年7*24 小时值班,有相应的值班管理制度。 机房抗震烈度达到7级或以上。 (2)物理设备托管服务及网络互连专线 ① 配置要求: 机架44U(单位:年/机架): 1套; 互联线路(按从马巷机房-市公安局公里距离来核算)裸光纤:1条; 互联网出口服务,宽带400M。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初步验收和试运行的标准和方法: (1)系统测试达到要求时,进行初步验收,乙方以书面形式正式向甲方递交本项目软件系统《初步验收报告》和《试运行申请报告》,给出系统试运行的时间计划、人力安排及需要甲方配合的配套软硬件环境。 (2)甲方在收到批准的乙方正式提交的书面《初步验收报告》和《试运行申请报告》的十个日历日内,甲方有权组织第三方和甲方专业人员进行初步验收,经甲方确定可投入试运行后,由验收组签字确认通过或给出反馈意见,甲方在确认通过后的十五个日历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软件系统进行试运行推广。 (3)如果在系统试运行期间发现系统功能及性能与甲方需求及乙方提供的设计书相关内容不符,甲方有权延长试运行期限。 (4)如果在试运行期间结束时,未出现系统故障及错误,乙方即可提交书面《系统试运行报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试运行报告为系统试运行结束的标志。 (5)乙方将对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系统错误进行修改、测试。在乙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与甲方需求及乙方提供的设计书相关内容相一致的前提下,甲方有权要求甲方对软件做优化和功能完善,且试运行期相应延长。 (二)正式验收标准和方法 (1)系统验收内容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方案(或软件详细技术说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经双方确认的需求变更说明为依据。如果双方签字确认的各系统的设计书跟乙方投标文件相冲突,以各系统的设计书和甲方需求为准。 (2)乙方在系统试运行结束后,应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报告》、系统验收所需的可运行的软件、介质,技术文档等,技术文档至少应包括:软件产品规格说明(SRS)、软件用户手册(SUM)。 (3)以上文档均为全中文。 (4)甲方审查确认无误后,甲方组织第三方和甲方专业人员、乙方人员进行正式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组和乙方、甲方、甲方使用部门分别在《项目验收报告》上签字。经多方签字确认的《项目验收报告》为系统验收通过的标志。 (5)本项目开发内容各系统由乙方统一提交系统验收。 (6)验收程序 ①提出系统验收申请; ②制定系统验收计划; ③成立系统验收小组; ④进行系统验收测试; ⑤进行系统验收评审; ⑥形成系统验收报告; ⑦移交系统中软件、硬件产品。 (7)验收测试的内容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强度测试以及综合演示,以证实系统的功能、性能与软件需求的一致性,程序和文档的一致性。 (8)在验收测试的基础上,对被验收的系统进行综合评审,给出对系统的综合评价。除了对系统的性能、质量的评价外,还对系统文档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标准化程度给出评价。 (9)在评审的基础上进行项目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叁仟肆佰元整(¥1,583,400.00),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7.2 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5%,即人民币叁佰肆拾叁万零柒佰元整(¥3,430,700.00),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7.3剩余合同总款的5%作为质保金和廉政保证金。乙方与甲方签订《厦门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项目建设廉洁责任书》(详见合同附件),乙方若违反《厦门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项目建设廉洁责任书》当中相关承诺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拒付该笔款项并将其返还资金批复机关。如未发生上述情况或维护期内无重大问题,该笔款项甲方将在两年维护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支付,即人民币贰拾陆万叁仟玖佰元整(¥263,900.00),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

10、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软件开发所需的相关资料或实施环境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项目开发进度可酌情适当延期。 10.2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软件开发,从合同约定交付使用之日起,每延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 10.3 若乙方原因延期超过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项目开发经费。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4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相应款项的,从应支付之日起,每延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 10.5 若甲方延期支付超过30个日历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收回已交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成果及资料。除此之外,甲方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20%作为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11.3本项目最终上线的系统软件的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开发文档。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仲裁不成,可诉求法律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本项目的系统设计及功能开发方案;(二)本项目系统实施部署安装方案。14.2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一)平台软件开发: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完成“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PC版”、“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微信版”、“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请后台审核”的上线运行,90天内完成全部系统建设;(二)配套的云资源及服务搭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搭建完成并交付使用;(三)系统安装部署完试运行30个日历日,系统运行正常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14.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一)技术资料清单:《需求说明书》;(二)提供时间和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以文档方式提供;(三)其他协作事项:完成系统集成,安装,测试和使用培训。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随系统验收归还甲方。14.4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合理支配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合理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14.5运维服务:(一)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本项目提供两年免费运维服务。(二)在运维服务期内提供现场系统异常处理,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及时响应和解决,从提出要求现场服务开始算起,紧急问题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一般问题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14.6培训服务:(一)乙方负责对用户使用、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免费进行培训(并提供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二)用户现场培训:在用户现场,为用户提供产品概念、系统维护、基本操作等培训。(三)乙方提供最有经验的教员,使本系统的用户在培训后能够独立地对系统进行操作、管理和维护;提供面向全局各派出所窗口审核人员的培训,包括业务培训、功能培训、指导系统操作等;培训教材使用标准中文(书面);培训课程安排在整个项目计划的合适时间段内。14.7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为乙方提供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实施环境和相关资料; (2)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建设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协助工作;(3)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本项目建设文档进行审核、修改完善和最终确认;(4)按照合同约定,负责组织对本项目的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分阶段支付项目开发费用;(5)依法获得本项目建设成果的所有权;(6)保守乙方为建设本项目所提供的各类技术资料和各种资源的秘密。(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时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开发任务,确保项目工程质量;(2)安排具有专业技术经验的技术骨干承担本项目的开发、维护等工作;若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够称职可随时提出更换,乙方必须积极予以响应并安排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项目技术的开发和维护;(3)乙方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建设要求,及时形成各种建设需求、软件设计和开发等各类文档和介质,按时交付甲方存档和使用;(5)为确保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6)依法获得本项目建设成果的所有权;(7)保守甲方为建设本项目所提供的各类技术资料和各种资源的秘密;(8)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酬劳。14.8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以下约定处理:(一)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归甲方双方所有;(二)技术秘密的转让权:归甲乙双方所有;(三)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另行商定。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归甲乙双方所有。14.9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项目建设方案;(2)项目计划书;(3)项目需求调研;(4)工作进度安排;(5)项目组成人员等等。14.10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4.1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一)因为系统功能需求的变化,乙方需调整开发计划,需请求延长交货期;(二)开发经费未如约到位,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开发计划,需请求延长交货期;(三)如遇不可抗力,乙方无法组织人员进行正常的开发计划,需请求延长交货期 。14.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14.13在履行本合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三个日历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14.1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本合同履约结束后,本条款仍然有效。 (一)甲方的保密义务:(1)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项目相关的文档、数据结构、数据项等经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资料;(2)人员范围:参与项目工作的所有人员;(3)期限:无期限限制,永久保密;(4)责任:承担因甲方泄密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二)乙方的保密义务:(1)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项目相关的文档、数据结构、数据项等经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资料;(2)人员范围: 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3)期限:无期限限制,永久保密;(4)责任:承担因乙方泄密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14.15乙方应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乙方应按要求提交厦门市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项目软件系统一套(包括系统说明文件、技术手册、完整的开发文档资料、管理维护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等)及配置云资源及服务一套,软件系统用移动存储设备直接安装在甲方指定的电脑上。14.16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合同履约结束后,本条款仍然有效。14.17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4.18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甲方享有署名优先权。 14.19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14.20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和完善。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甲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如下:无。乙方可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无 。14.2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李春亮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江述源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一)项目开发及建设实施的进度控制和把握;(二)提供足够的技术研究、人力资源、工作协调等项目保障;(三)其他联系事务。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4.2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主动采取友好协商方式,协调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可诉求法律解决。14.23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4.24双方确定,出现“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4.25乙方账户资料:开户名:厦门畅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园支行账号:4100023109200061585地址:厦门市嘉禾路580号华联电子大厦一楼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附件一:《厦门市居住证网上办理系统保密协议》; (二)附件二:《厦门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项目建设廉洁责任书》

甲方: 厦门市公安局(科技通信处) 乙方: 厦门畅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住所: 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伟业楼S408室
单位负责人: 陈世诚 单位负责人: 郭劲军
委托代理人:
李春亮
委托代理人:
伊丹丹
联系方法: 0592-2262277
联系方法: 18850541804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鹭江支行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厦门高科技园支行
账号: 4100020029200009316(户名:厦门市公安局) 账号: 4100023109200061585


签订地点:厦门

签订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返回顶部